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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殴致死台干陈国原家属返台 嫌犯周内受审

2003-07-22 10:40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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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2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廖真翊北京─东莞二十二日电)十天前发生在中国大陆广东省东莞市的台商陈国原被殴致死案,双方家属经过连日来会商,已初步达成民事和解;至于刑事责任部分,东莞当地法庭预计于两天后开庭,犯罪嫌疑人李贺强极可能以“过失杀人罪”求处徒刑。

三十二岁的陈国原在东莞遭殴打致死案,经当事人双方家属沟通及东莞台商协会协调,决定以人民币十五万元达成和解;另一方面,刑事责任仍胶着于蓄意或过失杀人之间,由于双方家属已达成民事和解,因此嫌犯李贺强遭判“过失杀人”的可能性较大。

陈国原家属昨天已完成公祭与遗体火化等程序,在取得相关证明文件后,父亲与弟弟今天将带着他的骨灰返回台湾,虽然已经完成民事和解,但在刑事部分他们仍希望当地法庭能公正宣判。

这已是月内第三起台湾人在大陆遇害的不幸事件,东莞台商协会会长张汉文提醒同业,在大陆经商虽然环境较易适应,仍要提高警觉。陈国原十二日凌晨与朋友吃过消夜后,在东莞南城区“鸿福酒店”旁边与当地人冲突,在短暂口角后遭到对方从背后袭击,稍晚经朋友送往邻近的方树泉医院急救,但是因为伤势过重,十二日上午经医院初步宣告“脑死”,并于隔天抢救无效、宣告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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