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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送信最高罚五十万 误收信件不还也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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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2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汪淑芬台北二十五日电)交通部今天公布 “交通部执行违反邮政法事件取缔作业要点”,民间投 递业者违法递送信函最高可罚新台币五十万元,民众误 收信件不还,最高可罚一万元。

交通部表示,依邮政法规,除中华邮政公司及受其 委托者外,任何人都不得以递送信函、明信片或其他具 有通信性质的文件为营业,所谓通信性质信函包括各类 罚单、税单、金融、保险、证券、电信、第四台、水电 、瓦斯等机构交寄的缴费通知单、对账单及证明单。

交通部指出,除了另有规定的航空货运、陆路货运 外,民营投递业者只能寄送包裹、印刷品及广告宣传宣 单等。

如果民营递送业者违法承揽并投递通信信函,初犯 者最低罚十万元,并书面通知停止违法行为,未停止者 可连续处罚,再犯者按次累加罚款十万元,最高可罚五 十万元。

民众若误收他人邮件却故意不返还者,初犯者最低罚二千元,再犯者按次加罚二千元,最高可罚一万元,交通部邮政司说,这类违法行为处罚只对有证据可查的挂号信函有效。有关违反邮政法的取缔作业,将由交通部邮电司派 人或会同警察机关办理,或请中华邮政公司派人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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