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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非法集资案金额多达二十四亿人民币

2003-07-09 16:40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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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9日报导】(中央社台北九日电)湖北省检察院指出,湖北省发生的一起非法集资案,集资金额多达二十四亿余元人民币,在整个中国大陆都造成恶劣影响。涉案人湖北省原潜江幸福城市信用社负责人周训和等,最近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以下不等。

 香港文汇报报导,潜江市法院一审判决,周训和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职务侵占罪,处以有期徒刑十四年,罚金五十万元,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其他案犯罗帮良被判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陈红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曾祥松有期徒刑四年零三个月,并都处以罚金,且没收一切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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