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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冰冰接受道歉不起诉 但称双方未达成和解

2004-01-20 11:49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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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20日讯】昨(18)日,重庆商报向范冰冰发出了道歉声明。就此,范冰冰的经纪人张小姐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我们接受他们的道歉,不会起诉他们了,但这不意味我们之间达成了和解。”

  据中华网1月19日报道﹐张小姐说:“我们当初想要的结果就是希望还范冰冰一个清白,重庆商报的道歉声明上的三点写得已经非常清楚了,我们的目的达到了,所以不打算再进一步追究。”但她表示:“虽然他们表现得还算是真诚,但我们只是接受了道歉,我们之间并未达成和解。”

  附重庆商报道歉声明

  本报刊载的《一知名电影人披露———范姓女演员涉“黄”成星》一文中,未经核实,对相关信息处理不当,做出不属实的报道,给范冰冰造成不良影响和身心伤害及名誉损害,并对社会公众造成误导。为此,特向范冰冰及读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天府早报)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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