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中兴银弊案宣判 王玉云被判刑7年4个月

人气: 28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1月2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亦伟、黄自强台北二十日电)喧腾一时的中兴银行违法放贷予台凤集团弊案,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做出一审判决,判处前中兴银行董事长王玉云七年四个月徒刑,褫夺公权五年,同案被判刑的还包括前中兴银行总经理王宣仁、前台凤集团负责人黄宗宏等五名被告。

除了王玉云,王宣仁被判七年,褫夺公权五年;黄宗宏被判刑九年并科罚金新台币三亿元;前台凤财务经理陈明义被判四年六个月,褫夺公权两年;前中兴银行天母分行经理吴碧云被判四年六个月,褫夺公权两年;芦洲分行经理李东兴被判三年六个月,褫夺公权两年。

这起广受社会瞩目的案件,民国八十九年六月由台北地检署侦结,检方当时认为,王玉云、王宣仁等人明知黄宗宏以台凤公司员工、家属、人头申贷,规避银行法规定,仍指示相关分行放款配合黄宗宏资金调度,严重扰乱金融秩序,因此将六人提起公诉。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