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南阳工商局长坐冤狱已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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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5日讯】原河南省南阳市工商局局长王铁壮,因修炼法轮功2000年被判三年劳教。后来因为替功友申冤又被非法加期一年,至今仍关在许昌第三劳教所。

据明慧网报导,王铁壮原为河南省南阳市工商局局长,2000年他进京为法轮功上访,被当地公安接回后,南阳市市委书记、公安局长亲自作‘转化’。王铁壮坚持信仰,被重判三年劳教,送至许昌第三劳教所,迄今已经三年多。期间,王铁壮因喊”法轮大法好”,并为被迫害致死的同修李建等联名申冤被非法强行加期一年。34岁的律师李建,2002年4月26日死于迫害。
 
目前河南第三劳教所仍非法关押着全省近百名法轮功学员,该所强迫法轮功学员每天13-14小时,上午7:30─11:30,下午12:30─6:30,晚上7:30─11:30,主要给许昌市创汇大户河南省瑞贝卡发制品股份公司(2003年6月上市)加工假发,有的完不成任务要加班干到凌晨2-4点。

许昌第三劳教所对法轮功学员施行的酷刑包括‘烤全羊’、‘上绳’、‘约束衣’等。王铁壮在许昌劳教所里曾被”上绳”。

另据燕赵都市报 2003年12月30日报导,河北省冶金工业办公室主任王檀,也因修炼法轮功被行政开除。(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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