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晓明﹕悲剧止于何时?

田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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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7日讯】徐永海先生的那个替他们全家人遮风挡雨的房子终于倒掉了。几天前我在电话里对他说:他们要是趁你不在家的时候把房子拆了怎么办?徐永海说:那我就没办法了。我们担心的事情终于发生了,一桩卑鄙之事终于发生在我们身边。“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是谁给卑鄙者发放了通行证?

法律没能保护好广大动迁户。这不是我田晓明、一个对现实心存不满的异议人士说的,这是处在中立立场的专家说的。以下是一位专家在一个媒体上的发言:

“房地产商为兴建商品房而要拆除原居民的私有房产,不属于社会公共利益需要的范畴。因此,不宜采用对私有房产先实行政府  征收,再出让给发展商的简单法律程序。

“在承认原居民对私有房产拥有物权优先权的前提下,如果绝大多数原居民不愿意搬迁,政府不应再考虑利用开发商进行旧城改造;法律更不应该去支持开发商提出的强制拆除原居民私有房产的主张;同级人大和政府更应当以维护大多数原居民的意愿及私有房产利益为己任。”……

“如果原居民大多数都不接受这种旧城改造的手段和补偿标准,那么这个城市的旧城改造计划是否符合该地区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呢?”

动迁户的权利受到了侵害这是事实,动迁户千百次地喊冤这也是事实。动迁户这样的诉求从来就没有得到一次回应。徐永海给江泽民写信、给胡锦涛写信、给何鲁丽写信、就差没给毛主席写信了,可是就是没人过问象他这样的动迁户的事情。徐永海站在山谷里喊一声,还能听到一个回音呢。王宫大院深似海,老百姓这粒石子太小了,他溅不起任何象样的波澜。

生活于社会中的动迁户受到了一次不公正的对待,反过来他们会怎样对待社会?一个外国人到中国之后会发现中国的公共环境的状态是脏、乱、差。人们乱扔垃圾、随地吐痰、不遵守公共秩序、不爱护公用物品,商场秩序、国家法律也得不到人们的遵守。在公共领域人们为什么这样恣意妄为?报复是某些文化中的人们的本能。一个人倾向于伤害那些曾经伤害过他的存在,这就是报复。一个人受到了具体的个人的伤害后,他会去报复那个人。一个人受到了抽象的社会规则的伤害后,他会去报复社会;这种报复表现为不遵守社会秩序、破坏公用物品和公共环境。当社会制造出一个不公正的受害者时,这个社会就多了一个报复者。这些报复者在生活中还常常表现出逃遁的倾向,这些人消极地混迹于社会之中,不负责任、不尽义务;在一个事件的现场,他们是旁观者、起哄者,他们从来就不想成为这个事件的参与者。存在于中国的两千多年的集权统治,造就出无数个这样的报复者。非报复者只是社会中的少数。

一个人要善待另一个人,政府更应当公正地对待每一个公民,否则中国式的制造报复者的悲剧会一幕接一幕地演下去,永无止息。(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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