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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客记车牌 顺路破抢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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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19日讯】〔自由时报记者赖仁中╱台北报导〕机警的小市民,往往是协助警方破案的大功臣,一名黄姓送货员送货时,发觉路边一辆轿车的后车牌被贴上胶带,心生可疑,偷偷绕到车前方记下前车牌号码,果不其然,不久他从电视快报得知该处发生三十五万元强盗案,他记下的车号,使警方迅速侦破全案。

劫案主嫌郭仲凡被法院判刑九年,最近经三审定谳;同案中最衰的应属协助郭某租赁作案车辆的金姓男子,他遭到拖累,一审时被判刑十年,金某为此灰心丧志,要论及婚嫁的女友另找人嫁娶,所幸上诉后法院还他清白,也于最近获判无罪确定。

另一同伙张国祥,被警方缉获后认罪,二审时被判刑八年未上诉,已先确定。

本案发生在九十一年底,原任职高雄县一家实业公司的金姓男子,多次向经营讨债公司的郭某借钱,每次都言明隔月6日公司发薪水时还钱,郭某因而得知,金某的公司会在每月6日领出一笔现金当作薪资,当天下班前发放员工;金某于案发前数月离职。

后来郭某手头紧,策划劫案,他先前往冈山镇租车,央请金某担任保证人,租到车后,马上把车交给张国祥等三人,三人驾车前往这家实业公司,先以找人为由,进入公司探路,再返回车上拿取玩具枪和刀械,第二度进入时劫走公司内三十五万五千元薪资,事后四人朋分所得。

黄姓送货员会成为破案关键,在于他送货到实业公司时,发觉公司前方停靠路边的一辆轿车,后车牌被贴上胶带,当时尚未发生劫案,但他觉得这辆轿车“有问题”,不动声色的走到车前,偷偷用眼睛瞄了一下前车牌,记下车号后离去。

结果没多久,电视即打出快报,报导实业公司遭劫,黄某热心地把车号提供警方,循线查获郭某等人。

案经审理,郭某辩称他当初租车,是要去屏东收款,但后来车子被张某等人借走,他并不知道对方开去犯案;但法院认为,郭某的公司在高雄市,他欲南下屏东,没道理北上到冈山镇去租车,再加上其他供词矛盾,认定郭某是全案策划主嫌;另有两名不知名同伙,郭某坚不吐露对方身份。

至于金某,法官综合各项事证,认定他是在不知情下协助郭某租车,未参与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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