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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一年逾七万人强制送精神病院

2004-10-28 07:40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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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28日报导】(中央社记者罗苑韶巴黎27日专电)世界报指出,法国在一九九二年至二00一年之间,强制送精神病院的案例增加百分之八十六,二00一年有七万二千多名案例。专家表示,政府没有追踪调查制度,社会缺乏心理卫生预防,以及现代社会对心理困扰问题容忍度愈来愈低都是其中因素。

法国强制送精神病院的情况有二:一是病患家人正式要求;另一是由地方行政首长或警察首长以病患妨害公共安全理由提出。

世界报指出,法国一九九二年强制送进精神病院的人数为三万七千六百八十八人,到二00一年,人数增加到七万二千五百一十九人,增幅百分之八十六。政府从未正式进行追踪调查,针对此一现象,卫生部长杜斯德布拉吉已要求社会事务调查部门进行调查。

世界报指出,法国只需透过行政程序,便能剥夺一个人的自由,强制入院治疗。而欧洲其他国家如比利时、英国、西班牙、意大利,则是由法官认定,才能决定将一个人强制送精神病院治疗。

强制送精神病院除了可能伤害个人人身自由之外,许多人因这项纪录,影响他的职业发展。许多有相同经验的家庭要求政府修改办法,设立七十二小时观察期,在要求病人住院前,尽量得到本人的同意。这个办法仍在卫生部审查中,而精神科医师分别有不同看法。

另外,专家表示,住院病患有年轻化的趋势,其中许多案例是因为长期使用大麻或酒精造成的结果。而社会环境艰困也是导致发病的因素,另外,缺乏心理卫生预防,及一般医师没有即时发现,都可能促使病患发展到进医院的地步。93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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