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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电脑当机诈领得不偿失 被求刑三年重罚一千万

2004-10-06 21:42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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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6日报导】(据中广新闻报导)台南市男子潘明宏利用银行电脑当机错乱的机会,诈领了三千多万元,事后不但全部被追回,检察官还将他起诉,求刑三年,重罚一千万元。

去年7月间,第一银行东台南分行遭人利用现金卡诈领三千多万元,警方接获报案后查出,三十二岁的潘明宏涉嫌利用第一银行电脑错乱,以现金卡诈领三百七十八次,总共领走三千四百一十五万元,这笔钱除了自己花用及存款之外,还分给其他七名知情的亲朋好友,三个月后一一被警方逮获。

全案今天经地检署侦查终结,除了潘明宏被求刑三年,重罚一千万之外,其他七个人也有事,分别被求刑一到两年,罚款二十万元到五百万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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