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银波:19岁民工孙家利工伤调查记录

杨银波

标签:

【大纪元11月17日讯】当我再次来到孙家利和他二哥孙家远的租屋时,孙家远说:“弟弟昨天又到(广州市番禺区)大石镇进厂去了,现在这个时候还在上班。”我递给他一支烟:“哦?那个厂收了?”孙家远:“还好,收了,搞搬运。他以后再也不敢碰机器了,想起来都吓人啊!工伤的事情多亏你帮忙哈,都成老打交道的人了,以后常来我家坐坐嘛。”

§§记录:孙家利的工伤

孙家利,1985年2月16日出生,家住贵州省正安县安场镇英明村一组18号。其父孙开富,已去世三年;其母刘开秀,现年64岁。孙家利上有四位兄姐:大姐孙家会(36岁),大哥孙家永(34岁),二哥孙家远(32岁),三哥孙家辉(30岁)。孙家除了务农,便是打工,是中国贫困地区典型的农民、农民工家庭。2001年7月,孙家利于安场镇庙嘴学校初中毕业,其后在家务农。2003年3月,刚满18岁的孙家利到广东省东莞市凤岗镇崇辉五金厂打工。2004年4月20日,转至广州市番禺区钟村镇石壁三村,与二哥、二嫂以及仅几个月大的侄儿同住一屋。5月6日,在石壁三村立达塑胶厂当印刷工,该厂法定代表人是黄建明。5月6日~7月19日,在此短短的74天之内,孙家利便两次发生工伤事故,一次是5月21日23时,另一次是7月19日10时。

第一次知道孙家利的事情,是在7月28日。一个好打抱不平的民工卓万奎(孙家远的好友)进入我的视野,一瓶啤酒下肚,他讲起孙家利的事情:“才19岁的娃娃啊,手指就这样残废了,真可怜!”情绪激动之时,他竟“扑通”一声跪在我母亲面前,希望我能插手此事,令我深为震撼。当晚,我迅速联系孙家远及与孙家利有所交往的一批民工朋友,了解孙家利两次工伤前后的情况及其家庭背景、打工背景等,而后携卓万奎乘车前往番禺区何贤纪念医院孙家利所在的病房(住院号:157299),做了两个小时的专访,并对伤残手指拍照。我首先看的是医疗费问题:7月20日,第一笔医疗费是1290.8元;7 月28日,最后一笔医疗费是70.1元;7月20日~7月28日,医疗费用累计2980.02元。费用包括西药、治疗、床位、手术、护理、麻醉、诊察、化验、其他。此医疗费,厂方已付。

当晚我与他们商议:按法律程式,出院之后,必须到钟村镇劳动和保障服务中心凭资料领取工伤认定申请书,其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若本地程式复杂化,那么所需要的资料就一定要有:《工伤认定申请书》、《工伤报告》、医院初次病历或职业病诊断书(附影本一份)、受伤民工身份证(影本)、企业工商注册证明(企业基本情况,到工商局列印)、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影本)、证人、证言、调查笔录(书面材料)、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7月29日,孙家利出院,我立即列印长达7页的《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章(工伤认定)、第三章(劳动能力鉴定)、第四章(工伤保障待遇)给他,并提供尽可能多的广东各级劳动部门、律师组织、报刊媒体的联系方式。

当日上午,孙家利、孙家远凭着列印资料与立达塑胶厂老板黄建明协商;此前,孙家远曾多次与之协商。不料,黄建明仍旧态度冷淡,说:“这种手段我见得多啦!”并答复道,“我只赔3000块钱。”协商不成,两兄弟把《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留在桌上,再来找我。我给他们二位详细讲解关于中国工伤问题的系列办事规程,并让他们立即到钟村镇劳动和保障服务中心去一趟,领取《番禺区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先将2004年7 月19日10时的工伤情况填之如下:

受伤部位:左食指、中指、环指的指头。社会保险号(厂方参保编号):62582591。受伤经过:7月19日上午10时30分,立达塑胶厂印刷车间。因印刷机印刷轴上的样板没粘紧,印出来的花纹模糊不清,必须将印刷轴上的样板粘紧,使产品提高品质。但该印刷轴是四个并压在一起的,旋转的方向不一样,样板粘在第三个印刷轴上。所以,当我关掉机上的小开关,用手去粘紧样板时,印刷小开关失灵,印刷轴又转动起来,将我的食指、中指、环指(即无名指)夹在两条印刷轴中间,我急忙将手拉出来,看见这三个指头被夹破,指甲被夹掉。治疗经过:7月19日~7月29日,何贤纪念医院。左手食指、中指、环指末节挫烂,部分缺失,活动出血;左手疼痛,出血半小时。7月29日出院。

此表随即交由立达塑胶厂于表格的四个地方盖上单位公章,由黄建明签字、填写单位工伤认定意见(填的是“属工伤”),并附何贤纪念医院病历表(影本)、孙家利身份证(影本)及孙家利5月份工资表(孙家利未与厂方签合同,此工资表可以证明孙家利与厂方是实质性的劳动关系。5月份,孙家利工作10天,得工资188元),递交钟村镇劳动和保障服务中心。9月2日,钟村镇劳动和保障服务中心填写“属工伤”,并递交番禺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9月14日,番禺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出《工伤认定决定书》(番劳社工认字[2004]第1074号):“经医生诊断为:1、左手食指、中环指末节皮肤软组织挫裂伤;2、左手环指末节远端爆裂性撕脱性骨折。孙家利受到事故伤害的情形符合《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章第九条第(一)项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

9月21日,孙家利按手印签收《工伤认定决定书》,立达塑胶厂、钟村镇劳动和保障服务中心、社保经办机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也分别收到一份。当日,孙家利领取《番禺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9月24日,孙家利和立达塑胶厂再次如填写《番禺区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一般,填写《番禺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9月28日,孙家利到番禺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指定医院(番禺区人民医院)做鉴定,诊断小组的两位医师(张医师和郭医师)填写医鉴意见:“因外伤致左手食指末节1/2缺失,未达到伤残标准。”9月30日,钟村镇劳动和保障服务中心也填写道:“拟评轻伤,不属于残废(疾)范畴。”同日,番禺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向立达塑胶厂发出《受理通知书》: “请你单位于2004年11月30日前到我处签收领取作出决定或结论的依据。”10月14日,孙家利再次到番禺区人民医院做鉴定,等候新的医鉴意见。至此,对于孙家利而言,唯有静静等候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最后的全面结论。

§§后记:谈四个问题

我计算了一下:7月19日~7月29日,孙家利住院10天。7月29日~9月14日,工伤认定耗时47天。9月15日~11月30日,工伤等级鉴定将耗时75天;至今日(11月2日),已耗时 48天。认定与鉴定,已耗时三个多月(95天),且鉴定之最后结论未出。故孙家利、孙家远叹道:“真是难得等啊!”除了办事速度问题,作为调查人,下面我还想重点谈一下这四个问题。

第一,孙家利是两次工伤,而非一次,很遗憾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未完全受理之。5月11 日23时,孙家利在立达塑胶厂印刷车间压模,右手环指、食指被印刷机的滚筒绞伤,随即被送往何贤纪念医院;环指疼痛,流血1小时。6月2日,孙家利出院,医疗费用累计 3000多元。出院后,孙家利的二哥孙家远不得已以“借”的名义,向黄建明仅借200元钱供孙家利生活所用。直至今日,孙家利右手的环指虽已接上,但接上的那一部分无法活动,已成“半死指”。亦即:两次工伤,一共伤及10个手指之中的5个手指,其中左手食指、右手环指均应进行工伤认定和工伤等级鉴定。

第二,我对番禺区人民医院两位医师的医鉴意见持保留态度。以中国大陆普遍适用的鉴定标准:十级残疾是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九级残疾是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故,“半死指”的右手环指和左手食指都应参照此鉴定标准。同时,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劳动鉴定委员会由劳动保障、人事、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对于张、郭二位医师的“未达到伤残标准” 的医鉴意见,我认为应谨而慎之。

第三,孙家利7月19日工伤的最终鉴定结论未出来之前,我不便谈赔偿事宜,但是立达塑胶厂仅支付了孙家利的工伤医疗费,却未支付法律已规定必须支付的住院伙食补助费。两次住院,孙家利共住32天,此32天的伙食费以8元/天计算,已有256元。民工啊,一角钱都是钱!同时我还想说,即便最后鉴定结论真的意外地成了“轻伤”,我也希望劳动鉴定委员会能够考虑到孙家利的家庭背景及其年龄、心理等因素,持人道主义的立场,在意见之中期许立达塑胶厂给予孙家利以合理的经济补助。

第四,我期待11月份孙家利的结局,若结局深为不妥,我定会相助到底。而且,从头至尾,我不要孙家利任何一分钱,如同我帮助其他任何一个民工一样。关于工伤者,我亲眼目睹的,迄今便有近40人,除建筑工和矿工之外,那些五花八门的五金厂、家俱厂、电子厂、塑胶厂、印刷厂的民工真相,我真希望能够被劳动监察部门常常一睹。哪怕让民工们人人参加工伤保险、人人签定劳动合同、人人获得维权管道的联系方式,也算是对孙家利这样的工伤者的重要弥补。

--转载自《议报》第172期
(http://www.dajiyuan.com)

相关新闻
杨银波:访谈──反思“民工粮”等四个特别事件
杨银波:政论作家--一种重量级的人物
杨银波:问卷调查-面向中国大陆知识份子
【专栏】寻人启事:寻找我的外婆朱云富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