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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主张制定一部与台湾主体相关的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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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2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谢佳珍台北27日电)台湾大学历史系教授李永炽今天表示,台湾主权不属于中国,只属于台湾人民,台湾人民一旦否定自己是中国人,台湾主权地位会更加清晰;台湾需要制宪而非修宪,应该制定一部与台湾主体相关的宪法。

群策会在圆山饭店举办“台湾新宪法”国际研讨会,邀请国内外专家学者,探讨台湾制宪的正当性、台湾当前宪政困境与危机等议题。

李永炽在会中指出,台湾人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武力威胁下,不敢承认自己是台湾人,而以不存在的“中华民国”国民自居。

他说,中华民国宪法经过六次修改,但不管怎么改,终究是以中国三十五省为基础,不符合台湾体质。因此,有必要抛弃他国性质的中华民国宪法,制定与台湾主体相关的宪法,彻底脱离与中国的牵扯关联。

台北大学法律系教授陈慈阳主张,1991年第二届国民大会代表产生,台湾人民基于国民制宪权,委托国民大会制定一部形式上的台湾宪法,这是台湾人民第一次经由代表制定一部新宪法,这个意义,不因为宪法名称是中华民国而有所减损。

陈水扁总统主张2008年5月20日,正式实施台湾新宪法。陈慈阳认为,2008年台湾新宪法应充实基本权内容、确定政府体制采内阁制或总统制、确定中央与地方关系,新宪法内容也应包含司法权的定位、新宪法制定的时代与理论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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