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插播还原大陆民众知情权

岳芸

标签:

【大纪元11月24日讯】针对11月20日晚间八点过后,北京卫星电视插播《风雨天地行》节目一事。2003年1月22日,同样因为有意图插播电视被非法抓捕的李祥春博士曾经表示:“插播有线电视播放法轮功真相节目,不仅仅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刑法》的保护,同时也是对宪法及刑法的维护。”

中国《刑法》第21条第一款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及其它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伤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中国政府自1980年起先后签署、批准并加入……《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等七个国际人权公约。对于已加入的人权公约,中国政府一贯按规定提交执行有关公约情况的报告,严肃认真地履行自己所承担的义务。”

以上这段内容,是从中共官方网站的一篇〈积极参与国际人权活动〉摘录下来的,可是经得起检验吗?自从1999年7月22日江氏集团镇压法轮功以来,明慧网经常报导因为坚定信仰的法轮功学员受到凌虐、人间炼狱式的迫害,确知姓名者已逾千人受酷刑折磨致死,中共视法律如敝屣,违宪违法在先,人民是有义务与责任来维护宪法的。

当年希特勒以谎言与诽谤来残酷迫害犹太人,并且操控国家的电台,而犹太人为了反迫害,也成功的突破电台封锁向民众插播了真相。

去年春天SARS在大陆蔓延,江泽民想为自己的独裁统治涂脂抹粉,透过中共卫生部长向世界谎报疫情。因为蒋彦永医师勇于揭露,使得更多的人免于受到中共谎言的欺骗而遭瘟疫吞噬。

法轮功学员因为江氏集团极力掩盖对他们的诬蔑与残酷迫害,行使宪法第41条规定的权利和平上访,却被非法逮捕并施以酷刑折磨摧残。广大的民众无法知道事实真相,也是这场迫害能够持续至今的关键因素。执法人员因为不知道真相,也一再助纣为虐,盲从执行错误违法的命令。

在一切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的途径都被断绝的情况下,学员以电视插播的和平方式来维护中国宪法赋予公民的自由与基本权利。2002年3月5日长春市有线电视网络被插播,有六人死于大抓捕中。明知电视插播有被非法抓捕,甚至受迫害致死的危险,但是中国法轮功学员因为大陆民众的知情权被剥夺,把个人生死置之度外来向广大民众告知真相,这是大无畏的英勇表现。

对于香港亚洲卫星2004年11月20日的一个卫星转发器受到干扰,中国官方媒体在声明中说,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国际电信的有关公约,践踏了国际公认的准则。”据美国之音2003年1月16日的报导,一些观察家认为北京政府在国内违反国际法规,公然干扰美国之音等国际电台的广播信号,也不准中国民众直接收看西方电视新闻,封锁了大量互联网的网站。

报导中还说,美国政府官员多次和中国政府交涉,要求中国政府停止对美国媒体的干扰。另外,一些专家和学者也呼吁中国政府,应该给美国媒体进入中国的对等待遇,因为中国反倒在美国以报纸、广播、电视等各种形式媒体全方位登陆。@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相关新闻
河北插播者程风祥被秘判11年 遭酷刑生命垂危
插播阿拉法特死讯  CBS热门影集中断五分钟惹抱怨
插播阿拉法特病逝快报  CBS新闻主管遭开除
插播真像遭酷刑致死  忆法轮功学员刘成军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