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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医生连署立法 让不能治愈婴儿安乐死

2004-12-14 12:55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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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14日报导】(据中广新闻报导)荷兰一群医生连署要求立法,让无法治愈疾病而引发难以忍受痛苦的婴儿安乐死。

这项呼吁是由荷兰八座大学附设医院的医生连署,他们要求由专家成立一个委员会,制定“婴儿合法安乐死的标准”。医生指出,对于那些天生畸型的婴儿,例如没有脑袋的婴儿,医生通常都会赞成给予安乐死。

荷兰在2002年通过安乐死法案,成为全球第一个安乐死合法的国家。适用对象是年龄在十六岁以上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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