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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治:从陕西矿难看所谓的生存权

梁治
2004-12-18 17:05 中港台时间|2022-08-09 15:42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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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18日讯】矿难,又是矿难!

11月27日发生在陕西铜川陈家山的煤矿矿难,目前已经发现60多具尸体,而井下的100多名矿工估计无一生还。在现场,矿工家属号哭声响成一片。据说赔偿标准已经定下来 ,不过就是一条命4万多元罢了。

这次铜川矿难有两个显著特点。一是它属于国有煤矿。这和以往发生的矿难,许多属于私有小煤矿是不同的。首先,它揭开了国有煤矿的安全和管理弊病;其次,矿难的原因颇令人深思,在明知道矿井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下,管理人员为了获得40万的奖金强令工人下井,在明知道生命存在危险的情况下,工人们竟然为了区区千元的工资和数百元的奖金,还是下了井。

40万元,160条人命,管理人员选择了40万;千元的工资奖金,人最宝贵的生命,工人们竟然选择了工资奖金。

生命在中国如此“低贱”,无论在管理人员和自己的眼里,都不足以珍惜。这到底是为什么呢?

中国政府历来强调所谓的生存权,在前些年臭名昭著的《中国人权状况白皮书》里,宣传生存权是最根本的人权,并标榜自己解决了13亿人的生存权。生存是什么概念?在中国政府眼里,所谓的生存,其实就是活着。只要活着就行。据了解,中国目前仍有近6,000万人口尚未脱贫。他们每月的基本生活费是100元人民币,100元仅仅相当于13美元左右,他们如何“生活”可想而知。即使在中国许多已经脱贫的农村,农民的生活费仍旧很低,也不过是200元人民币左右。这些解决了生存权的农民,实际上仅仅只是活着、苟延残喘地活着,至于人类所特有的思想、言论、政治等权利,则都因为忙于生存而被“剥夺”了。

而最能体现一个社会生存权的社会保障机制,在中国也极度贫乏。享受所谓的社会低保的人,只是很少的一部分,而且条件要求非常严格,要经过多次审查。低保金额也十分低,只有100~200元。而享受不到低保金的人,只能靠自己辛辛苦苦做牛做马来填饱肚子,维持自己的生存。为了所谓的生存,中国人像牲口一样任劳任怨,放弃了作为人的基本权利。为了生存,如今在中国“繁荣娼盛”起来的“娼妓”,可以不顾做人的尊严,据了解,她们绝大多数来自贫困的农村,其实是为了生活所迫,绝对不像一些媒体宣传的那样,是受资本主义腐朽生活影响。

为了生存,现在的许多中国工人宁可被老板欺压,也不敢吭声。今年11月,张家口市有一家汽车修理厂,因为一个员工洗车时不慎将汽车玻璃打坏,结果老板命令两个员工脱光衣服,在数九寒天里一个朝另一个身上泼凉水,又相互殴打,造成一人死亡的惨剧。中国媒体在指责老板的惨无人道时,又哀叹员工的不抗争。但它们忘了,其实隐藏在这些员工心里的是浓烈的生存压力。如今在中国就业十分艰难,没有工作就生存不下去。他们如果反抗,那就意味着失业,失业是什么?是流落街头,是妻儿挨饿,是无法生存下去,是饿死街头冻死街头啊。

人最宝贵的是生命,没有人会随随便便放弃掉自己的生命。

但是在中国,人的生命得不到尊重,比如,为了所谓的社会稳定而滥用死刑。众所周知,执行死刑常常选择一些特殊的日子,亚运会、申奥等大型活动前及每年的“5.1”、“7.1”、“10.1”、新年,都是适合执行死刑的日子。1989年的“6.4”,尽管可以有1万种不流血办法,但在死一些人不算什么的刽子手逻辑下,不知有多少手无寸铁的学生倒在血泊中,更是视生命如草芥。

生命是大自然赋予我们的最神圣、最宝贵的东西。生命权是最根本的人权,如果没有生命权,又谈何生存呢?而为了生存,把生命置于险境,哪谈得到生存权呢?

铜川矿难160多条生命的消失,以及这几年在无数矿难、水灾、社会治安、政治事件的丧生者,都证明了中国所谓生存权的荒唐。为了所谓的生存,连生命都不得不放弃掉,这又叫什么有生存权呢?!

--转载自《民主论坛》网站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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