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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外交部:台湾应积极推动与美签署FTA

2004-12-02 14:53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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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李佳霏台北二日电)中国与东南亚国协日前签署自由贸易协定(FTA), 外交部经贸事务司副司长游金荣今天认为,面对中国的政经干预,台湾可先行在世界贸易组织架构寻求与其他会员国签署多边经贸合作协定。另外,台湾更须先与美国签署自由贸易协定,对其他国家起示范作用。

游金荣上午在记者会指出,中国大陆致力推展各项国际经贸合作,想要藉由经贸力量,加强与邻国间的友好关系;中国与东盟间的经贸合作关系,未来将进一步扩散到政治、外交面向,但中国必定不会让台湾与东盟签订自由贸易协定,才能巩固他们的一个中国原则。

他表示,尽管如此,台湾还是可以与东盟周边国家签署更紧密经贸合作关系(CEPA)。

游金荣说,目前台湾与新加坡、新西兰、澳洲及日本已进行签署更紧密经贸合作关系及自由贸易协定的民间研究。

他指出,现在中国大陆与东盟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并未包括服务业,而且着眼于政治宣示意义,要进一步落实真正的自由贸易区,尚须时间证明。

为因应这项情势,游金荣说,台湾更要推动与美国签署自由贸易协定,让亚洲及东盟国家对中国的顾忌降到最低,最终也可以与台湾签署自由贸易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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