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西兰公民被拒入港禁与外界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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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9日讯】(大纪元记者李思婷、浦慧恩香港报导)一名新西兰籍法轮功学员前日由美国纽约来港,在办理入境手续时遭入境处拒绝入境,并于昨日被遣返纽约。本报记者当日接获其在港亲属投诉,指入境处不准他们见面,又不准其与律师见面,将其软禁在机场。

本报记者于7日凌晨二时许至四时许致电机场入境处,首先是萧小姐接电话,她不否认亦不承认该名法轮功学员被扣留,又以“属个别事件,不会评论”为由拒绝回答记者提问,着记者于正常上班时间内找入境处的公共关系科查询。记者不同意其说法,她于是找来上司张先生与记者对话。张先生的口吻与萧小姐一样,重复地说事件“属个别事件,不会评论”、找公共关系科查询。记者之后致电公共关系科查询,孔小姐又是重复“属个别事件,不会评论”这一句说话,又说按照法例和现行政策处理每宗入境个案。孔小姐也是不否认亦不承认拘留了该名法轮功学员。

本报记者昨日电话访问了该名被拒入境的法轮功学员Jenny Liu(廖蕊兰)。今年60岁的廖女士表示,此次来港,主要是因为上个月香港上诉法庭撤销了16名和平请愿的法轮功阻街罪名,但仍维持阻察办和袭警等罪名,故来港办理向终审法院上诉事宜,以及看望在港已两年未见面的儿子和亲戚。

2002年3月12日,廖女士与另外15名本港及瑞士和美国籍法轮功学员,在中联办门外静坐请愿,抗议中国前国家主席江泽民下令向法轮功学员开枪。他们被70多名警员以压穴位、拉扯手脚等方法被强行擡上警车。早前他们被裁定阻街、阻差办公及袭警等罪名成立,上月上诉法院撤销他们的阻街罪。

廖女士说,她于香港时间6日晚10点半由纽约飞抵香港,但在办理入境手续时即被警员带到一个办公室等待,一直等到早上6点。期间她多次查询入境处职员拒绝她入境的理由,对方拒绝回答。她亦一直向有关人员要求约见新西兰驻港领事及律师,但都不得要领。最后入境处只准许她透过电话与外界联络两次。

后来,有个女职员要带她上飞机回纽约,接着前后又来了十多个警察,强行将她擡入机舱。廖女士表示,她的衣服被他们扯到变形,由于手臂被强行拉扯,导致手臂及胸部疼痛难忍。在被强行拖拉期间,她质问警察是否也像以往强行遣返其他法轮功学员一样,用麻包袋包裹后强行擡入机舱;是否现在不配合警察的无理对待,就被诬告为“阻差办公”及“袭警”等罪,就像上次在中联办被诬告一样。

廖女士后来发现自己的袋子里有两张她之前拒绝签名的入境处证明,但该证明上已经被冒签“愿意”,同意被遣返。

她表示,虽然在被扣留入境期间,曾多次要求见新西兰驻港领事及律师,而有关人员称已联络新西兰领事,但后来经证实,是在她乘坐飞机起飞返纽约后3个小时,警方才象征式的联络新西兰领事。至于律师方面,廖女士说,警方一直声称律师的电话打不通。

廖女士到达纽约并申请3个月的逗留期。如果依照美国的入境条例,美国有理由拒绝她的入境要求,但美方入境处的工作人员非常同情她的遭遇,同时明白她在纽约要处理的事情后,便给了她3个月的逗留签证。廖女士感慨的说:“美国与香港太不一样了。”

本报记者联络该名律师查询,律师表示已经打电话去入境处查询上述事件,但入境处的态度却非常令他气愤。一直以来入境处对多次拒绝法轮功学员入境,都表示拒绝评论个别个案,只强调是按照法例和现行政策处理每宗入境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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