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投书质疑合肥市庐阳区小学秋招方案

——不买房 别上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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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20日讯】(读者投书)安徽是个穷省,省会合肥市经济也不发达,工人平均月薪不足千元,工薪市民难圆购房梦。年轻夫妻婚后户籍多随父母,住房自己出去租,形成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常住地不相统一的普遍现象。对此政府心知肚明,那他们是如何为民用权系情谋利的呢?

看看政府出台的小学秋招方案,无房市民子女无法满足“户籍所在地应与实际常住地相统一”的入学条款,为了让孩子上学,为了躲避罚款,孩子父母被迫在户籍所在地布置常住假象,将孩子的相片、衣服和玩具放在自己父母家中,以应付老师家访,还要提醒邻居帮忙以应付学校暗查,最可悲的是,孩子父母一定要教会幼小的孩子如何撒谎以应对老师的盘问。

请问:政府出台的是招生方案,还是罚款方案?推行的是九年制义务教学,还是九年制义务卖房?

附1:合肥市庐阳区秋招方案出台

各公办小学按就近入学原则,只招收在划定学区内的6周岁以上(1996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儿童入学,儿童及其父母(或监护人)的户口与居住地均在该区的,家长可持“六证”(幼儿出生证、儿童计划免疫证、学前教育报告单、父母身份证、住房证或能说明住处的相关证明、户口簿),于7月1日~7月2日携子女到划定的学区内小学报名。今年,各小学学区暂不动。三个乡镇的各小学招生按原办法进行。小学适龄儿童的户口要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相统一,户籍所在地应与实际常住地相统一,一律在实际常住地就近入学。适龄儿童的户籍应与父母户籍一起单独立户。对青年婚后因无住房而随父母同住一处的家庭,照顾一名适龄儿童正常入学。对驻藏、边防军人、公派援外人员子女入学,由居住学区内学校照顾入学。对没有配房建设学校的开发小区、旧城改造小区的适龄儿童,要由小区物业管理部门与学校协商后,报区招生办统一协调解决入学问题。对于持临时户口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和流动人口子女,各校应按“借读生”的要求妥善解决入学。公办中小学校一律不收择校生。

附2:上小学升初中热线摘录

问:户口和常住地都在庐阳区,但一直租房居住,没有房产证,入学怎办?

答:在外租房,要向学校提供租房合同,缴纳的水电煤气费单据等,证明自己确实常住此地。但要注意的是,作为租房证明的合同,不是私人签订的合同,必须是到房产部门进行了公证的合同才有效。

庐阳区招办电话:2644187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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