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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gle被评为年度最佳品牌

2004-02-05 09:31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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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5日讯】互联网搜索引擎"Google"被4000名品牌专业人员评选为2003年度的世界最佳品牌,评判品牌是否优秀的原则据称是品牌的"影响力"。

Brandchannel.com选出的全球最佳品牌:
1. Google
2. Apple(苹果)
3. Mini(迷你)
4. Coca-cola(可口可乐)
5. Samsung(三星)

据《BBC》报导, 在评选中名列第二的是计算机公司"苹果"(Apple),处在第三位的是宝马公司生产的汽车"迷你"(Mini)。

组织这次评选的是一家名叫"Interbrand"的公司,这家公司出版的网上杂志"Brandchannel.com"的编辑鲁施说,评选的目的并不是选出最有名气的品牌,而是考虑这家网上杂志读者使用产品的频繁程度和他们认为产品在过去一年中的表现。

"Google"名列榜首的原因是,这个互联网搜索引擎已经超越其对手,成为全世界最抢手的网上搜索工具。

目前,"Google"占据着全球市场的70%,这意味着,10个人之中有7个人在通过互联网寻找信息时,选择点击"Google"。(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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