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谈中国妇女就业面临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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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11日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申华采访报道) 全国政协委员莫文秀9号下午在正在召开的政协会议上发言时说,中国妇女就业面临5大突出问题:一是在业率降低;二是失业妇女再就业难;三是女大学生就业难;四是女性自主创业难;五是女工劳动权益受到损害。过去一直自称是”男女平等”的中国,女性已然成为一个弱势群体。是什么原因造成这种现状呢?本台记者申华邀请中国知名的社会学家,现在旅居美国的何清莲和美国中国资讯中心的廖天琪对此做了分析。

在毛泽东时代人们会说中国妇女能够顶起半边天,但是现在看来,尤其在就业方面更是这样子。我想请问一下何清莲女士,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男女就业方面这种差别:

何女士:其实这个问题在84年代就已经出现了。当时是把这种现象归咎于,在毛泽东时代男女平等是用政治权力强制达到的。事实上,妇女的数字不够达到对政治力量强行拔高那个程度。所以他们说要回归一下,回归到妇女他们自己的数字,本应该有的起点上去。那么这个观点,当时大家都接受了。五十年代以后,东南沿海,外企对女工的性骚扰,还包括国营事业对女工的性骚扰,这种案子越来越多。在招标聘的时候,对女大学生不是看重她们的技能和知识,而是要求她们的身高、胸围。大家已经意识到这个问题了。已经不是大家想像那样了。

记者:已经不是大家想像那样了,是不是说社会存在对女姓的歧视?

何女士:这不仅仅是对女姓歧视,可能对女姓整个社会价值观念,还包括女姓自我定位,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这种变化应该说并不有利于中国妇女。

记者:廖天琪女士您觉得中国妇女就业难到底是怎么造成的?

廖女士:国家依法律规定说我们要提升妇女地位,也保障妇女的权益。这个来说是不够的,必须有全盘社会自主上来支持妇女。比如说,首先要让妇女有受教育的机会。当然,法律上规定是男女都有受教育机会。但是,事实上,在农村里面很多妇女根本自己就放弃了受教育的机会。第二个就是怎么样把妇女从家庭里释放出来,比如说要有大的拖儿所,整个大环境都没有提供这样的条件。只是从法律上订了一些规定,完全是不够的。

记者:那么何清莲女士,您觉得是不是像刚才廖女士所说的,法律上规定男女平等,但是操作性比较差?

何女士:其实中国法律上非常明确规定了,要保护妇女权益。我跟你们说句老实话,中国法律并不比其他国家规定的差。问题是,比如深圳市的女工保护条例当中,规定的非常详细。如果说能够落实,是非常好。但是为什么得不到落实呢?比如用工单位,他就会考虑:我为什么要用你们,我用你们成本大的多呀!”所以深圳用女工是最会用的,就是要避开你的婚假期,从法律上,你挑不出他的毛病。过去妇女保护很多是靠妇联出面。但随着经济发展,妇联在社会中的作用也越来越小。

记者:何女士您刚说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得不到落实,是不是这个保障法没有规定,不按照这个做就应该得到逞惩罚,是不是没有这个规定呢?

何女士:第一没有惩罚条例。第二就算是有,你要去惩罚他,可能你付出的成本相当大,你得去雇律师,还还争取妇联会的协助。这个过程把你搞死了,你还不如另外去找工作。

记者:廖天琪女士,妇女就业难,跟他们的教育水平有很大的关系。您觉得这个是不是社会负有很大的责任呢?

廖女士:是的。在这里,我想提出一个观念的问题,人们认为妇女好像一种弱势族群,现在社会对妇女的保护,事实上,不是一种平等的态度,而是好像保护稀有动物一样。如果你从这个观点出发,不把她平等看待的话,而是用一种..你们比较弱,我们要来保护你们..这是一个完全错误的观念。

记者:何女士您认为有什么办法能解决妇女地位的问题呢?

何女士:把这个妇女问题从中国所有问题中剥离出来看,要解决他,那只是纸上谈兵,不可能。妇女权益是人权中很重要的一部分,要从中国整体人权提高来解决这个问题。

(据自由亚洲电台录音整理)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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