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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灵﹕“三八”妇女节有感

湘灵
2004-03-16 21:11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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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16日讯】时逢“三八”妇女节﹐中国妇女的生存状态不免又成为话题。而妇女的生存状态与她们的社会权利直接相关。

妇女的社会权利应该分为好几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性平等权利。从改革之前中国社会要求女子保有贞操的传统观念﹐到今天部分女子脸不变色高谈“一夜情”﹐在短短20多年内﹐中国妇女在性观念方面确实走完了西方国家两个世纪走完的路。中国媒体10多年前热衷指导读者的话题不过是“新婚之夜发现新娘不是处女怎么办”之类而已﹐现在却已由“一夜情”这类题材独领风骚。

但性平等权利毕竟不是妇女的全部社会权利﹐因为国际通用的指标是妇女就业率﹑对待男婴女婴的态度﹑男女青少年入学比例﹑男女青年就业比例﹑妇女在国家机构重要领导岗位上的职务比例﹑妇女在家庭中的地位﹑妇女个人财产在社会财富中的比例。在中国﹐且不谈上述权利的实际状况﹐即使是中国女性获得的“性权利”﹐在目前的中国﹐其实也蒙上一层可疑的色彩。而且最为可悲的是﹐无论是城市妇女还是农村妇女﹐她们的性别与其说是被她们本身当作“资源”加以开发﹐还不如说是被对她们有支配权利的人当作生财工具与可侵夺的资源。

先分析中国农村妇女的情况。2000年中国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曾专门对中国的性产业进行过广泛调查﹐该专项调查报告指出中国的卖淫嫖娼相当猖獗﹐陪侍人员在全国范围内已经形成了庞大而特殊的社会群体﹐无论是在海南还是在甘肃﹐无论是在省会城市还是在穷困县﹐只要有歌舞娱乐场所﹐就可以找到“陪侍小姐”。而且这些色情场所的背后﹐一些公安机关及其他政府部门工作人员为不法经营者充当了“保护伞”﹐一些政府管理部门对陪侍人员进行统一管理﹑培训上岗﹔还有一些地区对陪侍人员征收税﹑费﹐更加使陪侍活动趋于职业化。

而为这些性产业提供源源不断的人力资源的﹐就是中国的农村。农村少女从事性产业﹐除了被拐卖的之外﹐不少属于生活所迫。目前中国农村少女到城市流向城市﹐一般只有两条出路﹐一是在血汗工资制下的企业就业﹐劳动强度大﹐劳动时间长﹐所得报酬微薄﹐不少企业还缺乏劳动保护﹐发生苯中毒与其他职业病的事件已经有多起见诸报端。农村少女的另外一条出路就是在性产业中工作﹐一些经济欠发达的农村地区﹐农民家庭为了脱贫﹐不少鼓励女儿妻子从事性产业工作。在这些女孩家人眼中﹐她们只不过是家庭的特殊牟利工具。也正因为农村女子前途灰暗﹐缺乏正常的经济自助能力﹐中国农村妇女自杀现象已经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据2002年3月《兰斯特(the Lancet)》(英国的权威医学刊物)上的一篇文章介绍﹐每年死于自杀的中国妇女已经达到了157,000人。其中大多数是农村妇女。

比农村妇女受教育程度高的知识女性﹐近年来生存处境也在不断恶化之中﹐她们受过的高等教育竟然不能帮她们找到一份体面的职业。这里且不谈所谓女大学生们做“三陪女”﹑“二奶”挣学费这些事情﹐只谈她们在求职中的无奈与辛酸。目前许多企业在招聘女大学生时﹐老总与董事长们只对她们的性资源感兴趣。即使是司管理社会之责的政府部门也未能尊重知识女性的人格。据《中国妇女报》2月18日披露﹐湖南省在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中﹐对女生做了很多带有歧视性的规定﹐比如要求女生“第二性征发育正常﹐乳房对称无包块”等。最让人拍案称奇的是这种荒谬规定竟然是用政府文件形式颁发﹐文件名为《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试行办法》(湘人发〔2003〕31号)﹐并赫然登在“湖南人事编制网站http://www.hnrst.gov.cn)之上﹐让人看了真不明白该省是招女公务员还是招性产业从业人员﹖这样一份无耻的政府文件﹐恐怕堪称世界独一无二。

一个社会当中﹐如果连政府部门对知识女性的要求都是如此“标准”﹐这个社会的妇女观被扭曲到何等堕落程度已不待言。中国共产党的老祖宗恩格斯曾说过一句著名的话﹕“妇女解放的程度﹐是衡量一个社会解放的天然尺度”﹐如果以此来衡量今天的中国﹐中国社会发展程度不容乐观。只不过因为时下中国连人权都被曲解成“生存权”﹐中国妇女的整体生存状态自然也就成了一个不被人注意的偏门话题。(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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