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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公安局副局长受贿判处无期徒刑

2004-03-2816:47 中港台时间|2000-01-0100: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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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27日报导】(中央社台北二十八日电)中国海口市公安局副局长丰凯因收受贿赂及巨额不明财产,已遭海南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新华社今天报导,丰凯历任海口市公安局刑侦处副处长、刑侦支队长,二零零一年七月任海口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主管市公安局的刑侦、经侦工作。

去年一月十一日被刑事拘留,同年一月二十三日被捕。法院审理后认为,丰凯利用担任海口市公安局刑侦处、刑侦支队领导及副局长的职务之便,以借为名、行收之实,收受案件当事人两百万元人民币和价值一万五千元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另有九十三万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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