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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莱恩对强暴指控在法庭表示不认罪

2004-05-12 07:13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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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12日讯】(法新社科罗拉多州伊戈十一日电) 美国职篮NBA明星布莱恩今天对于他在科罗拉多州一家豪华饭店强暴一名十九岁女孩的指控表示不认罪。

布莱恩在全国电视转播的答辩中告诉法庭:“不认罪。”

这位洛杉矶湖人队明星的强暴罪名如果成立,可能面临无期徒刑。在进入答辩后,布莱恩的审判必须在六个月内展开。(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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