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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医生”告赵忠祥案 将分两个法院审理

2004-05-16 13:59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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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16日讯】“饶女士告赵忠祥案”昨日(13日)上午有了新的进展。丰台法院裁定,欠款纠纷一案移送海淀法院审理,而人身损害赔偿一案保留在丰台法院审理。4月中旬,因认为赵忠祥欠其治疗费3800元,自称曾在央视做过保健医生的饶女士起诉到丰台法院。此外,饶女士还另行起诉赵忠祥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要求赵忠祥赔偿她医疗费、精神损害赔偿费等共计1万元。

  赵忠祥对案件的管辖权提出异议,认为自己住在海淀区,这两起案子不应由丰台法院审理。

  丰台法院审查后认为,根据法律规定,财产权属纠纷一案应由海淀法院审理,而人身损害赔偿一案丰台法院有管辖权。

  得知裁定结果后,饶女士表示满意。而赵忠祥的律师王富则告诉记者,昨天还来不及作出什么书面声明。如果要提出上诉还有10天的期限。他预计至少还要等1个月案件才能真正开庭。(北京青年报)(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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