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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建设十大弊病

2004-05-20 11:40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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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20日报导】(中央社台北二十日电)中国建设部科技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副理事长陈为邦坦言,大陆城市建设有十大弊病,其中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数量惊人。

新华社今天报导,陈为邦在中小城市发展论坛上指出大陆城市建设的十大弊病。这些弊病包括:

在城市发展规模上盲目求大,许多城市不看条件,小城市要变中,中城市要变大,大城市要特大,特大城市要国际化。

在建设过程中贪大求洋,盲目追求大马路,大广场、大草坪,盲目追求高层、超高层建筑,追求标志性建设。

一些城市的建设脱离实际,标准偏高。

城市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数量惊人,城市形象杂乱。

城市建筑不协调,有些建筑单体不顾城市整体,有的个性过于张扬,不能形成良好的城市总体形象。

在旧城改造中,大拆大建,一些珍贵的历史文化风貌受到破坏。

有的文化名城,商业气氛过强,影响了历史文化特色,甚至有的地方制造假古董,破坏真古董。

在一些城市和风景名胜区,旅游建设破坏旅游资源。有些城市在建设规划中,不尊重自然山水,往往让人们有山不见山,有水不近水。

城市雕塑精品少,垃圾多,城市盲目绿化,移植大树成风,忽视乡土树种和草种,盲目引进外地品种。小城镇建设中,有些地方盲目搬用大中城市的一套,追求形式,造成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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