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百华:从王海到沈洪嘉

樊百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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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7日讯】朋友约我谈“王海现象”。单单谈王海,我兴趣不大。正好,作为“质疑中国电信第一人”(《中国妇女报》称)的沈洪嘉先生,承认他的叫真也有打假的意思,这样,为了看清王海的意义就需要沈先生入场了。

1998年克林顿来华访问期间,有关方面曾安排闻名中外的王海,参加在上海图书馆“各界代表”与克林顿夫妇座谈“构筑二十一世纪的中国”。这是很有宣传意义的:看看,平民王海多受尊重、多自由,但王海未被克林顿从异俗称作“刁民”,而是被称作“消费者的保护者”——这当然不是给王海太多的荣誉,而是给某些机构太多的嘲讽。座谈中,王海居然很有本乡思维特色地问克林顿,他在美国会不会被称作“刁民”,克林顿的回答则让人们小开眼界——美国各地均有一些民间消费者保护团体。可见,美国人也有“集体主义”、“社团主义”。尤其是这些民间团体都不是假的、挂羊头卖狗肉的,而是真有威力、真能起作用的,这样,美国的消费者肯定不会因为权利得不到保护而上访不断,乃至上街游行,摔商家的东西、砸政府机关的门窗,将一切矛盾最终激化到权力中心头上!人家有一套“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的权力制约、权利保护机制。

老百姓见世界级大人物不算家常便饭。九十年代初,彭清一先生来南京演讲时,极度兴奋地说到他曾被史达林、邓小平接见的“经历”。王海见克林顿也算是中国消费者的露脸。克林顿有没有问王海什么,报道中没有说,我猜想,如果问了什么,一定会“别有用心”地问王海有没有碰到什么“难处”,而王海一定会实事求是地告诉克氏:“我没有受到过任何歧视,没有被拘传、关押,更没有被送劳教、大牢。”当然,王海可能不知道吴祖光、杨剑昌……等维护消费者权利的故事,知道了他也没有时间跟克氏说这些,他甚至不会有时间向克氏现身说法“打假英雄”。

王海是不是英雄?英雄有豪言壮语,那意思也就是为了正义视死如归。在“社会主义新中国”,专政力量虽强大,各类烈士却也很多。像哈尔滨吴志敏、张家口市柳晨光那样的打假烈士,竟可以列出“一个长长的名单”!虽然王海从未因打假而受皮肉之苦,但他的BP机上毕竟曾有留言:“马上去八宝山”。这样,我就要说,王海可能成为英雄。王海做的事不算大,属于抓跳蚤一类,否则,他上不了“实话实说”。但事情虽小,不等于不会有危险。当然,有危险也不等于能成为英雄。无辜良民被屈打(例如恶警逼供、法官昏判)致死的就不算英雄。王海被冠以“打假英雄”是很荣幸的。

王海以打假名世,原因有二:一是王海从《消法》第49条悟到了“索赔”有戏。王海确实“刁”得可以。能“刁”主要还是由于他前此有了大起大落的经历,受过玩“灯戏”的“刁”风熏染,所谓“遇到绿灯抢快走,遇到黄灯探着走、遇到红灯绕道走”之类。以打假名世者也由于偶然——一般人对法律的态度是:法不如权。没有特别的需要,人们大概不会将“走路子、拉关系”的时间用于研读法律“大本本”(“大本本”这个词集中表现了国人对书上道理的“实用理性”)。王海也不例外。第49条只是偶然碰到了王海有准备的“刁”脑袋。

关于“打假目的”,王海只是说为了“索赔”,而非为“盈利”。这很实在。人们出于期待“英雄救世”(如期待“清官匡世”一样),认为王海的意义在于唤醒人们,在于一鸟引来百鸟鸣,千万个王海并世而出,由此使假冒伪劣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历史博物馆。王海甚至压根儿没有想到这么大、这么远。“索赔”虽然从道理上说,能赚钱,而且能赚大钱,但实际能否赚到钱,就难说了。事实上,王海到今天为止,通过索赔也没挣到什么钱。在他打运不济、怨气难消的时候,竟“实话实说”:不再打假而去贩假。

王海出名的原因还有一点,就是由当初朱镕基副总理策动的“质量万里行”,所造出的打假声势,颇有风卷残云之威猛(事实上却没猛到哪里去)。老百姓对假冒伪劣不满自不待说,只是哪怕不识字的农民,也知道还没有出现真正好的招法,而在万里行中既出足了风头也吃足了苦头的记者们,尤其希望出现全民一齐打假的局面。那麽,王海为什么会让深谙国情的记者,以及法学家、经济学家、社会学家(多着呢)们兴奋起来呢?原因在于王海的行为有可效法性和连续性,也即王海打假有利可图,既然有利可图,就可以效法、可以连续作战。况且,报道、谈论打商品之假,完全可以不用大字眼(尽管可以也需要用到大字眼),什么敏感的人权啦、自由啦、民主啦、改制啦,都是“不切实际”、“不敷实用”、“不出实效”的书生奢谈。虽然例如樊纲在“实话实说”中也技术性地提到过“制度”,但整个有关打假的报道都至多只曲里拐弯地“扯”到地方保护和腐败。

让人们始料不及的是,王海打假也是难于上青天的。大而言之有三难,一是鉴定难,二是投诉难,三是索赔难。为卡西欧公司打假,可卡西欧北京事务所却不领王海的情,怕得罪商家。“小”日本不愧是对东方文化精通到家了,这家事务所让王海到东洋祖国去鉴定。投诉呢?王海遇到了他与国人一样熟悉的扯皮、推诿——这是拿名人王海不吃劲。索赔呢,跟你拖,拖你几个月,拖到你失望(这种拖法可以说是国人的一条根本大法);跟你摆阵势,常常总经理办公室早有消协、工商行政官员与总经理一起,等着你王海上门玩“老鼠戏猫”呢。

以王海的精明,他何尝不懂国粹“关关窍”(应该读作“官官窍”)。王海知道,既出了名,这虎就得继续骑着;但也不能不分物件不分场合地乱打。跳蚤市场难在以刁对顽,危险大、成本高;家乡呢,兔子不吃窝边草,家里人还得“经常求人”呢;来头大、背景硬的商家惹不起则躲得起。所以,在打谁的问题上,王海对“好说话”的国有商家情有独钟。但好说话,也不等于话可以说足。王海的分寸把握在“索赔1万元以下”,商家不太疼,也有点赚头。这是怎么打的问题。难怪同样不笨的社会学家郑也夫夸王海说:“王海你做事头脑还挺清楚的,将来如果再干别的事,也会不错。”

也夫可以这样属望王海,王海也有权去再干别的事。但我看这个王海先生也就是一般商人的料。为什么这么说?因为王海已经看准了他准备“大干一场”的“事业”:“成立一个公司,进行商业侵权调查,并代理消费者加倍索赔”。王海出名了,这年头一出名,国人就会按照老套套新路数拿各种不同颜色的脸对你。于是,有理念投胎的(参《我是刁民》一书第55以下数页);有山呼万岁的;(虽说这些年个人崇拜本质上只是圈子里的人自拉自唱自捧,但有呼“王海万岁”的国家还是让笔者有理由担心“花剌子模”国的疯病一再发作。参《我是刁民》第72页、第366页)有真做假戏、滑稽戏的——王海未到大唱“欢迎”,王海一到便叶公好龙装聋作哑;要赔可以,但你王海得答应做我的荣誉职工……;有忙着合作、利用直至装璜门面的……

《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高秀东完成了寻找“刁民”的任务后,王海实际上就开始有了“打假英雄”以外的前程,而一家食品工业城,为王海投下百万养老附加人身意外险的“商业行为”,则预示着王海的巨大工具价值,尽管王海的第一笔索赔金长达8个月才到手,尽管王海至今“打假”本身的业绩也有限,尽管全国跟进的“王海”们总共才有一、二十人。王海对名声的看法虽不无清醒,例如,他认为出现王海现像是“中国的悲哀”,但他无疑更懂得名声之下的“务实”。他没有成立民间打假社团,而创立了“打假公司”,“打假”的作为依然有限,但谁也没有理由将其公司仅仅限于“打假”。我注意到《我是刁民》这本书的封面很吊人胃口,虽然所谓“自述”也有假,第一章的题目就给书名一个耳光,但这书多少会给王海带来些稿费(只是版权页上没有注明印数,这与为打假英雄出书有点不协调)。遗憾的是这书未在克林顿访华后出,少了些佐料。

这些年中美之间围绕知识产权说了不少话。王海站到克林顿面前很直观:你看,这是我们的打假英雄哩,我们对知识产权乃至人权的重视还用怀疑吗?让人们感动的事情何止王海有了外交价值。1994年,天津一消费者仅仅因为要求退换劣质商品,而被判入狱5个月,经国务院的过问,一年后才被改判;二是1996年3月,全国人大八届四次会议,有45位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居然是:《请从速督促裁决四川夹江打假受阻案》。这叫杀鸡用了牛刀。也有牛事求了鸡刀的。广西全国政协委员王祥林为他的“喷施宝”被严重假冒的事心急如焚,竟也求到了王海。有观察家认为,“王海的作用不下于一个技术监督局”。总之,上上下下都重视打假,“王海”是主流、是九个指头。不过,王海也说过他只是商家眼里的“稻草人”,“胳膊拧不过大腿”、“全国只有1%的假被打”,“商业行贿受贿风行”,“制假高峰尚未到来”,等等,这些王海言论,倒还是需要“兼听”的。

说到打假,朱总理绝对不在王海之下。例如他曾让随行人员微服私访化肥专营问题,当面揭了某化肥厂“生产的化肥一两不少地都按规定卖给了农资公司”的谎言。而安徽南陵县粮站对朱总理造假撒谎也终于被揭露戳穿。不过,笔者并不想为朱总理的英明、严厉、求真、务实唱多少颂词。我要不无悲凉地提出这样的问题:究竟什么原因导致虚假泛滥蔓延?一个总理究竟能对匡世驱邪起多大作用?林达先生说“总统是靠不住的”,那我们究竟该主要依靠、指望什么?

就打假而言,回答是主要要靠政府部门、靠法治、靠制度来打。那麽,1992年以来,各级政府成立了“打假办”、“纠风办”等这办那办,消协、工商、技监等也一直在“齐抓共管”,可是,据专家估计,多年来例如假酒假烟是一直增长的,十有九假,政府部门都在干什么呢?靠法治,那麽,为什么会发生执法的工商局、技监局、消费者被送上法庭,法院却袒护制假、贩假者呢?为什么会有公安干警公然在打假者面前,将制假、贩假者“劫持”走保护起来呢?靠制度,什么制度?

《我是刁民》一书也介绍了曾一再表示“我与王海并不同类”的,福建龙岩市新罗区技术监督局副局长丘建东(已辞去,现为律师事务所律师)的感人故事:三次就一、两块钱的电信服务乱收费,直接走向法院,状告电话局及其代办点。丘建东确实与王海不同,一是目的不同,二是物件不同,三是方式不同。王海为索赔而打商品之假,丘建东为加强法治而起诉政府部门。丘与王的区别,到了沈洪嘉那儿,便更加清楚、突出地表现出来。

沈洪嘉,王海同乡山东人,男,现年62岁,山东矿院济南分院电子学副教授,济南市政协委员,籍贯上海。1957年沈先生对反右运动持怀疑批评态度。长期以来,一直关心国家、地方、单位事,富建设性批评精神,记者的有关采访也表明,校园内对他的口碑甚佳。

1995年初,沈洪嘉在济南市政协会议上首次就中国电信向用户收取初装费、月租费问题提出质疑案,后与地方及部门领导辩论,并两次给邮电部部长写信(均未获答复)。1998年年初,他投书几家报社,3月20日,《南方周末》率先发表了沈先生的一篇短文:《买卖不公平的“电话月租费”》,紧接着又发表了他的《立即取消“电话初装费”》、《建议举办“电话消费与法律”研讨会》,由此引发广大电话用户批评中国电信、投诉电信服务乱收费的热潮。1998年8月8日,沈先生第三次上书吴基传部长(仍未获答复);9月28-29日,由南京私企世嘉广告有限公司(经理顾海兵,年方便20余岁)全额赞助的全国民间第一个“电信消费与法律研讨会”在南京召开,沈洪嘉先生作为特邀代表与会,来自江苏、江西、山东三省的经济学专家、法律学者、消协官员、电信用户,就沈先生的观点与《人民邮电报》(5月26日)、《经济日报》(9月11日)的“辩护”展开了全面深入的讨论,会议对“辩护”言论一一进行了批驳。会后,沈先生又专门就“电信垄断与暴利、乱收费”的“怪圈”上书朱总理。

沈洪嘉挑战电信来,资讯产业部和各省地均有改良表现,但对以沈先生为代表的有关人士的质疑却一直不加理会。沈先生和他的朋友们表示,一定要为全国八千万电话用户(现已达一亿多)讨公道……

从打假的意义上看问题,沈洪嘉认为他是要打政府部门之假、行业之假、法律之假。资讯产业部是权力部门办企业,因而它既非真正的政府部门,也不是真正的企业;邮电行业应为“微利公益”行业,而中国电信已畸变成“权力加暴利”的垄断行业;原邮电部有的法规、文件,违背宪法、民法、价格法,是无效的,应予打假。笔者在这里愿意补充一点,即沈洪嘉先生提出的问题,绝对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而政府部门几年来却对之不加理睬,说明我们的制度在“维护人民利益”上也有问题,即使不是全假,至少也是部分有假,因此,沈洪嘉紧追不舍,很可能将被最终证明有“制度打假”的意义。

对王海打假,数以百计的专家和著名专家、官员和高层官员,都曾有热烈的议论、高度评价,而对沈洪嘉打中国电信之假,有关议论和评价直到今年电信改革方案出台后,始被记者请出一些。足见所谓专家们的狭隘、软弱和无用;官员们的开明有限。不过,包括中央电视台在内的国内上百家传媒毕竟有过广泛、深入的报道,例如江苏省委党校的李炳炎教授、北京大学的周其仁教授和有关学者、法律工作者,毕竟也公开认同沈先生的观点了,数以千百计的电信用户更用诉讼行动在呼应沈先生的“挑战”了。这是一次真正够水准的消费者的维权抗争。

沈先生已公开发表数万字的文章,限于篇幅,这里不一一征引,仅将沈先生给朱总理的公开信摘录部分于次,(已经沈先生允许):

中国电信垄断行业是当代中国最典型的少数无视法律的权力使用者,打着国家利益旗子,索取种种既不合理又不合法的费用,“权力加暴利”的垄断行业。

“权力加暴利”必然导致腐败。腐败者就是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来牟取非法利益,大肆侵吞国有财产,人民钱财,败坏社会风气,加深社会矛盾,引发社会不安定因素。社会的不公平来自于腐败。

“中国电信”在行业不正之风和乱收费上已经充当了一个“教唆犯”的角色。

一位元不愿透露姓名的电话用户告诉我:

原邮电部的领导,在北京建造了“官园公寓”,共八套,每套居住面积为180 ,每平方米造价在一万元以上,每套装修费50万元,有集中空调,有按摩浴缸,承包单位是深圳,建造施工单位是江苏的。(此事是否确实,只能请记者们去调查)

“权力加暴利”必然导致城里的“费”多。“费”是“权力”的产物。在法律不健全,执法和监督不严的国家里,有权就会产出“费”。现在让我们来看看我国各地“电话费清单”中有多少种收费名目:

(1)月租费 (2)计次费 (3)通建费

(4)附加费 (5)代维费 (6)托收费

(7)本地网费 (8)记账手续费

(9)上浮费 (10)开发费

有一位元70多岁的电话用户来信说得好,腐败的实质是掠夺,而权力的掠夺比资本掠夺更可恶,更残酷,更无情。

“中国电信”不仅垄断了电信业务,而且正在垄断互联网去牟取暴利。这是一个非常危险的信号,在世界走向资讯时代,走向知识经济的世纪之交,中国的资讯产业将会走向歧途!

打破我国电信垄断,除了切实实行“依法治国”、“依法治理行业”之外,改革我国电信体制亦是个关键问题。本人提出中国电信的改革方案已在6月11日的《中国改革报》上发表。

不管是“中国电信”,还是“中国联通”,对中国广大电信消费者来说,急需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1.“电话初装费”的产权必须明晰。产权明晰是符合市场经济规律,投资者必须有回报,决不能把老百姓的钱无偿变成某部门、某行业的固定资产。

2.取消不合理、不合法的“复式计次制”,实行“单式计次制”的电话月租费,最终应该实行全免打市话的“电话月租费”。

3.电话收费应以“秒”为单位计费,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市话和长话免费打清单。

4.手机实行单向收费。

5.规范电信收费专案和收费标准,制定处罚规定。

半年多来,全国电话用户和全国新闻媒体向“中国电信”质疑,是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律建设的现实体现,亦是依法治国,依法治理行业的必然趋势,谁亦阻挡不了的历史潮流。

沈先生给总理的信己于1998年11月托媒体转呈,后并揉进给部分人大代表的信。至于沈先生和他的朋友、支持者们的努力,在多大程度上推进了中国电信的改革,还有待“历史学”给予确切的解答!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沈洪嘉的抗争使赤字财政的涵义有了隐显之分,显性赤字即公开规范操作的国债,隐形赤字即电信等垄断行业无偿占有的应当叫做“乱收费”的群众投资,应当有上万亿吧!“人民水利人民办”这句典型的亚细亚经济时代的口号,到市场经济时代有了名与实的双重乖离、扭曲、畸变,隐形赤字的办法没商量、真厉害!

──转自《学而思》(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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