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愤:关于一封来至贫困山区的求救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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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8日讯】五月二日本该是在笑声中度过的一天,可是在沿海发达的大城市里的欢笑依然掩盖不了贫困山区的奋怒和伤痛.在七天长假才经过一天我就收到了中转多次才交到我手中的求救信.看完这封信的内容后我想起了芦沟桥事变,想起了当年日军在我国土上的肆虐国民的那种场景.怎么过了半个多世纪了在这个“公仆”当家做主,国内形势一片叫好的天堂国度里会发生这样的事情.我怎么也不相信这是真的,共产党可是天下最懂得敬民如父母的好政党.不可能这样对待他们的父母呀.然而事实告诉我,这是真的.

莫树鹏 于深圳

强占耕地他用、无视法律法规、强行关押妇女儿童的求救书:

您们好:

我们是贵州省台江县台拱镇朗等村村民,为了捍卫党中央国务院:“国发明电{2004}1号”等有关保护耕地政策的伟大号召,保护我们的基本农田,今天特向您们报告:

我村座落在县城西南面,与县城隔河相望,住有140户人家,人口七百多人。自古以来,祖祖辈辈都靠这一块300多亩的稻田来维持生活,由于这片稻田土地肥沃,秋收亩产750公斤以上,加上夏季收粮作物,年产350多吨。其它经济作物除外。

2003年1月,县领导为了搬迁民中校址,以我村大块田作为校基地,搬迁其中。按原来应该修建的方台中学,本来县领导以方招乡修建方招中学3000万元项目为名骗得上级审批后才转移到我村的。

2003年7月30日晚以台江县有关领导来我村作征地动原村,为了骗得我们的同意,公开了有关征地所谓符合“征地程序的文件和政策”第一是经过县人大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方案决定;第二有台江县开发中心兴建台拱镇基础设施的批复,并沦为国有;第三有省、州按年度计划给我们县的指标。第四有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第五有省政府的批文等等。

我们认为:县人民代表大会只能决定民中搬迁,而没有审批土地。第二转变为国有,根据目前国务院审批土地的要求,必须按实行最严格的审批制度。并不是转为国有后就不要审批了;第三有省、州按年度计划批给我们县的指标,也看不到相关的指标批文;第四有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但土地管理法不能代表审批,只能做审批参考;第五有省政府的批文,2000年的批文,但2000年的批文6.07公顷是包括姚汪村、张家村、台拱村、朗等村、梅影村的东、西街。然而从2000年至今各种建设用地已经超标(至少五倍以上)。可是在每次动员上,我们都强烈要求他们出示批文。我们就不阻拦他们动工,他们只是口头上说批文是有的,但实际上却没有看到。

以县委为首的领导们绞尽脑汁,机关算尽。无计可施,于是在2003年11月15日带领县城各机关单位500人左右的队伍开到我村将各出路口堵死。强行动工。我村村民为保护耕地同心协力,奋起抵抗终于保住了大部分。县委一计不成又生二计,以对村干随时罢免,对工作人员施加压力。对我们施以压、哄、骗、威胁等同时并用。对我们的个别村民则半路抓捕等卑鄙手段。

2004年4月29日他们见时机成熟,又一次带领县城机关及挖土机、推土机的施工队、约1500人,不分昼夜,围攻村子。施工队开始动工。公安分七八人一组,进住宅收查抓人。不出20分钟,我们村村民就有七八个人被铐着手送进公安局。最后一起被抓进去的有十多人其中有两个老太太,年龄75岁以上。中年妇女6人,他们扬言还要抓几十人。幸亏有部分人逃脱,当时我村的情况十分恐怖,喇叭声、狗叫声、逮捕声、机械声、打骂声、哭叫声汇成一片。和当年日本鬼子进村有得一比。

俗话说,农民心,中国心;农民稳,中国稳。占80%的农业人口,农村的稳定,对中国的局势稳定至关重要,而以县委领导为首的对党中央、国务院有关保护耕地政策,有令不到,有禁不止,顶风作案,无视党纪国法。从2003年10月以来,我村情况十分严峻,鸡犬不宁,老幼妇小700多人生活生产无法安定,身心受到严重的创伤。

现请求你们能到我县实地采访,把这里发生的一切真实、可怕的实况,让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和全国人民知道,让他们为我们作主,还我们赖以生存的土地!还我们平静安和的生活!也让那些无视党风国纪的人得到应有的惩罚!

至今人被无故关押在看守所的妇女们和幼儿,希望能通过贵台,强烈要求妇联为她们作主,还她们公道!

我们朗等村全体村民感谢为盼!

贵州省台江县台拱镇朗等村全体村民
联系人:朗等村村长张文清电话:0855-5320188,13985804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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