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

东元液晶电视被控侵权 经部:应为商业手段

2004-06-10 22:01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人气 1

【大纪元6月1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舜协台北十日电)日本日经新闻今天报导SHARP公司控告台湾东元公司使用友达光电TFT-LCD面板生产的液晶电视,可能涉及侵权,拟采取假扣押一事,经济部工业局今天表示,经向友达光电进行了解后,友达表示全案应无侵权问题,而是 SHARP另辟途径意图干扰友达的快速发展。

经济部工业局局长陈昭义表示,智财权的侵权控诉常常是技术先进者阻扰后进者的一种手段,研判这次SHARP 的主要控诉对象为东元液晶电视采用的TFT-LCD面板制造商友达光电,而不是东元公司,主要目的即是为阻扰友达光电公司的快速发展。

陈昭义表示,根据工业局向友达光电的了解,友达生产液晶面板的技术是与日本 IBM、松下及富士通公司合作,并未与SHARP合作。SHARP早在四年前即在台湾、日本与美国对友达等台湾面板厂商提起侵权诉讼,要求给付权利金,但历经四年仍未定案。因此,工业局研判 SHARP藉由向生产消费性家电产品的东元公司提起诉讼,目的在于阻扰消费性家电产品采用友达生产的液晶面板。陈昭义呼吁 SHARP公司应直接与有侵权争议的厂商寻求解决,而不是另辟途径意图施压,损害日本消费者使用价廉物美的台湾产品权利。

标签
相关专题: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留言

  • 大纪元保留删除恶意留言的权利,包括低俗、误导或攻击信仰等内容
本网站图文內容归大纪元所有, 任何单位及个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载使用。
Copyright© 2000 - 2026 The Epoch TimesAssociation Inc.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