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制检讨、开放台商回台上市 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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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16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陈中兴╱台北报导〕为落实台湾成为“区域金融服务中心”,包括遗赠税、所得税、证交税等税制将面临修改;且为扩大资金需求,开放台商回台上市或发行台湾存托凭证(TDR)等均势在必行。

区域金融服务中心功能就是扮演资金需求、供给双方的撮合平台角色,且为扩大供、需规模,资金供应来源不但不能限制本地资金,甚至必须积极吸引外来资金加入供应行列;就需求面来看,台湾是全球资讯、通讯工业供应链重要一环,为数庞大且积极进取高科技产业是资金的庞大需求者,且为扩大需求规模及因应台商全球布局需求,中国台商也在金融服务中心的资金需求行列。

经建会副主委叶明峰表示,台湾企业或个人海外资产庞大,据国内金融业界估算,约达7000亿美元之谱,早已是外国资产管理业者的重要业务对象;光是吸引本国企业或私人海外资产参与金融中心资金供应行列,已是大大课题。

叶明峰表示,资金的国际流动与各地管理规定与税制有关,我国目前对遗产税、赠与税与所得税的税负,相较于国外似有偏高,未来这些法定税负,以及金融商品承销费用都有检讨空间。

玉山金控董事长黄永仁表示,在企业全球布局之下,开放台商回台上市是不得不面对的事,台湾可透过引导台商返台上市,促使台商总部在台湾、研发在台湾、营运在台湾;但因应开放台商返台上市所衍生的公平性问题、金融监理问题,则必须一步步拟定具体办法来落实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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