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

日本明年起将强制征收报废汽车回收费

2004-07-13 08:25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人气 10

【大纪元7月1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黄菁菁东京十3日专电)日本将从明年1月起开始施行汽车资源回收法,车主在汽车报废回收时,需缴七千到一万八千日圆的回收费,车种和年份的详细回收费价位表将于7月下旬公告。

日本违法丢弃报废汽车的情形日渐严重,在郊外也时可看到废弃汽车成批堆放的景像,据相关单位推测,到去年3月为止,任意丢弃放置乏人问津的汽车达到十七万台。

日本环境省和经济产业省近日研讨决定,从明年1月起,废弃汽车的回收费用将由汽车所有人负担,目前预定的价位是,汽车为七千到一万八千日圆,中、大型卡车为一万到一万六千日圆,大型公车和观光巴士为四万到六万五千日圆左右。

汽车资源回收法中,将要求汽车业者与进口商,有义务要回收汽车碎片、汽车冷气冷媒和安全气囊之三项,回收费用将转嫁到新车的价格上,旧车则须在此法施行后,第一次车检时支付。收取的回收费将拨一部分给地方政府,作为处理违法废弃车的经费。

日本政府与相关业者今年将先利用电视广告等宣传管道来向民众宣导,经产省和环境省希望借由此法的施行,目前约80到85%的汽车回收率,能在2015年时提升到95%。

标签
相关专题: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留言

  • 大纪元保留删除恶意留言的权利,包括低俗、误导或攻击信仰等内容
本网站图文內容归大纪元所有, 任何单位及个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载使用。
Copyright© 2000 - 2026 The Epoch TimesAssociation Inc.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