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怪法》受害人结婚 强暴犯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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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14日讯】(自由时报编译张其贤译)一九九七年11月某一天,巴西便衣警察跟踪一名疑似淫媒的女子,看到她和一名十四岁女孩坐进一个中年男子的汽车里。男子把她们带到一家汽车旅馆开房间,警方随后进入,在隐密房间里找到衣衫已褪的女孩,并在停车场逮捕准备开车逃逸的该名男子和女子。

男子是五十三岁的医生魏罗索。女孩告诉警方,魏罗索自称“费南多大夫”,出价九十美元向她买春。旅馆人员在警方进门时通风报信,因此魏罗索未及办事便仓皇逃逸。电视报导魏罗索被捕消息后,七名女性出面指认魏罗索和她们进行性交易,其中多人尚未成年。

与未成年少女性交构成强暴罪。2000年,法院判定魏罗索强暴七名女子,判处他十年八个月徒刑。

据华尔街日报报导指出,“费南多大夫”在巴西特里纳德市帕马雷司贫民区颇有名气,因为他经常付钱向年轻女孩买春。一名十三岁女孩告诉检察官,她的朋友向她保证,只要和魏罗索上床,就可拿到九十美元、食物和她最爱喝的瓜拉那饮料。

法院宣判后,魏罗索一面提出上诉,同时在2000年10月当选巴西中部观光城市哥依亚斯市的市长。今年2月,巴西最高法院撤销先前判决,理由是根据巴西刑法一○七条第八项,如果强暴被害人事后结婚,得撤销强暴犯的刑责。

魏罗索在被判有罪后,便委请律师萝恰和被害女孩接触。一名被害人先前已在1998年结婚。2000年10月,其他六名被害人分两批办理公证结婚。参加第二批婚礼的一位被害人表示,她完成结婚仪式后十五分钟,同为被害人的她的妹妹就接着举行结婚仪式。主持仪式的保安官随后午休用餐,下午再为最后一名被害人完婚。

承办她们结婚证书的公证人表示,萝恰一手包办所有送件作业,将被害人及其家人载到公证人办事处,并负担一切费用。萝恰告诉公证人她是这些被害人的教母,支付她们的结婚费用是她“送给新婚小两口的礼物”。

玛莉亚.阿维兹的女儿和媳妇都是被害人。她表示萝恰一直担任魏罗索的白手套,代他支付“分期付款”,但如果她对外透露此事,就一毛钱也拿不到。另一名受害人则向“纪元”杂志表示,萝恰代魏罗索给她们钱,要她们结婚。

巴西国会议员伯娜蒂表示,刑法一○七条第八项反映的是过去的社会观念,认为“女人的命运是结婚,女人若遭强暴,便丧失完成此一命运的机会”。她指出,这项立法“把结婚视为消弭性侵伤害的方法”。巴西妇女团体已发起废除该法条运动,伯娜蒂也支持废除该法条。

玛莉亚.阿维兹的媳妇卡沃荷是被害人之一。她和丈夫目前都没有工作,她认为部分原因是魏罗索案使她背负污名。她表示不知道自己结婚可帮助魏罗索逃避刑责,她只想摆脱被强暴的后果。二十岁的她挺着大肚子,在别无长物的客厅里抽烟看电视,说道:“我们只想和一般结婚夫妇那样过日子,这有没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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