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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演唐季礼“抛弃怀孕女友”名誉案 索赔750万

2004-08-02 14:18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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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2日讯】 因为今年2月一则指称著名导演唐季礼“抛弃怀孕前女友、致使对方跳楼致残”的报导,导致唐季礼一怒之下把刊登相关报导的9家媒体告上法庭。5个月后,唐季礼诉9被告名誉侵权案的进展总算有了眉目。

据中华网8月1日报导﹐昨天,上海一中院32法庭组织了被告方与原告方的证据交换,但原告唐季礼并未到场,而是由其代理律师代为出庭。

记者从被告方的律师处了解到,原告唐季礼提出赔偿共计约750万元,包括650万元港币的导演协议损失、精神损失费用及其他。

唐季礼曾向记者透露,因为这则报导,导致他失去了寰亚电影公司的一部电影片约。

昨天是证据交换日即举证到期日,第一被告《青年时报》代理律师提交了11份证据,但唐季礼律师没有提交新的证据。法院昨天没有透露此案的具体开庭日期。(陈莉)(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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