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理 我有权 只要上访 整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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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27日讯】(大纪元记者李丽电话采访报导)山东招远市大陈甲镇村民陈殿恕,不满自家排水渠被他人占有,层层申诉,上访五年无果,还为此被非法关押,饱受欺凌和虐待。

记者:请告诉我们你上访的原因。

陈:我住在大陈甲镇,住房的后院有一个80公分宽的排水沟。93年,有一个叫陈曾甲的人,这个人是本村的一霸,无恶不作,谁都怕他,不敢惹他。他盖房子,擅自将我家的排水沟占有,房子就盖在了排水沟上。致使我家的水流不出去,经常淹水、积水。我找他理论,发生争执,我就告到了招远市法院。

记者:结果呢?

陈:招远法院的人怕得罪陈曾甲。法院说:土地为国家所有,不是你个人的,属于政府管。

我就找到招远市领导、人大、政法委。他们根据土地法。看了我的资料后说,你是合法的,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29条规定,这是侵权行为,可以告。我再次来到招远法院上诉,结果败诉。

记者:你是怎样看这件事情的?法院的理由是什么呢?

陈:有两个原因:一个是陈曾甲是无恶不作的人,法院的人怕他。

还有就是:我打官司在招远法院住宿时,亲眼看到陈曾甲送五大箱礼品到院长曹村宾家和孙建华家。

记者:目睹这些公然的营私舞弊、执法犯法你的想法和态度呢?

:陈:我很气愤。继续上诉到烟台中级法院。他们接下了我的诉状,让我回家听信。可一直没消息。我就去中院找,才知道他们扣押了我的案子。2001年3月,我再次去中院问案由,居然竟被法院送到了烟台收容所,被非法关押了78天!在那里我被剥夺了人身自由,收容所里环境恶劣,阴暗潮湿,每天只吃两顿饭,还叫干活。看到很多到中院上访的人被打伤的,手被拉断的,那些看上去老实、穷苦的人被打得很厉害,简直就是个变相的劳教所!那个时候里面关了400多人。

记者:烟台法院为什么不办理你的申诉呢?

陈:因为招远法院的曹村宾院长和孙建华两人帮被告疏通了烟台法院院长邹川龄。被告也经常去邹的办公室,建立了关系。

记者:既然如此,你认为你的官司还有必要打下去吗?

陈:我曾经上诉到济南高级法院。那里开了4次听证会,高院认为招远法院的判决是错的。招远法院也承认是错的,叫我回去等。被告又通过招远法院的关系买通了高院,把我的案子又驳回到招远法院,维持原判。他们这种行私舞弊、官官相护的做法,我不能接受。被告还很嚣张的对我说:“你有理,我有权,只要上访,整死你”。

记者:后来呢?

陈:我去了北京,找到最高人民法院。招远的人知道后,他们很害怕。就派了一个叫毛卫东的人,他也是我们村的人,也到北京来,跟踪我。后来干脆动手,把我的资料、钱、背包全抢走了。还派人监视我的行动,我真是寸步难行呀!不管怎样,我现在是豁出去了。我就在北京呢。

记者:感谢接受采访。祝你好运!(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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