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缅甸两名男子偷宰孔雀被判刑三年

2004-08-07 15:25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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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7日报导】(据中广新闻报导)缅甸有两名男子,因为偷偷宰杀孔雀吃了,结果被判三年有期徒刑。

在缅甸,孔雀是属于保育类动物,捕杀孔雀的人,一旦被抓到了,最高可以被判处七年有期徒刑,而且还要罚款。这两名男子,是跑到缅甸首都“仰光”北部的一间野生动物园中,把里头的两只孔雀给偷出来杀了吃掉,遭人检举。

这间野生动物园的园长,气愤地说,也许有人认为他们小题大作,但是孔雀在缅甸是很珍贵的动物,所以这两个人绝对是罪有应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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