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光:权力体系的蜕化与政治体制的衰朽

杨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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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16日讯】十余年来,在不知不觉之间,中国政治发生了许多变化,其中意义和影响最为深远的变化是:官僚统治集团的“精神分裂”和非组织化倾向,官僚统治集团的内聚力逐渐涣散,权势集团与普通民众的关系逐渐恶化,传统的“条条块块”权力体系科层结构出现了严重的系统失衡和“权力梗阻”,以经济利益为纽带的区域性官商联盟逐渐壮大,正式权力的加速衰朽与非正式权力的加速兴盛。

中国政治生态的巨变

中国的政治生态发生了静悄悄的巨变:党、政府、军队等传统的“权力根据地”加速衰朽,人大、政协、法院、媒体等传统的“权力帮闲机构”渐趋活跃,而“先富阶层”、宗族豪强、社会黑恶势力则通过与官员个人或其亲属结盟的方式,逐渐获得了愈来愈广阔的政治话语空间和愈来愈强大的政治活动能力,甚至以“非正式的”、非法的方式实际行使一些至关重要的公共权力。

在“稳定压倒一切”、“渐进优于激进”的改革理论指导之下,这些政治变化正是以所谓“渐变”的方式缓慢发生,与毛泽东“革命”时代、邓小平改革时代初期轰轰烈烈的“宏大叙事”相比,则大异其趣了。

应该说,这些政治变化并不是当局有意造成的,在一定程度上,它们正是最高当局极力避免却又无力挽回,不得不强吞下去的一枚苦果。为什么会这样?权力体制内的“有识之士”们千方百计地回避民主和自由,怕直接选举、怕言论自由、怕集会结社,乃至怕一切“群体性事件”,左怕右怕,其理由不就是怕“乱”、怕“不稳定”吗?说到底,不就是怕社会秩序毁坏、统治权威丧失,怕政治地位不保、中央集权受损吗?然而,权威照样流失,秩序依然失调,只不过是在潜移默化之间罢了。

权力层层消解,政策步步变形

谁也不能不承认,十多年来,几乎没有一部法律──从宪法到行政诉讼法、从环保法到劳动法──得到过始终不渝的贯彻,几乎没有一项规章制度──从员警们的“文明执法守则”到村委会的“财务公开制度”──得到过言行一致的遵行。每年各级党政部门下达的规范性档数以百万计,也几乎没有一件能够真正实现“令行禁止”的。任何级别的法令、政策或者任何级别的“领导批示”,都不能够同时为所有的权力部门带来均衡的利益,所以,所有的法令、政策和“领导批示”均不同程度地被扭曲性执行、限制性执行和选择性执行。在中央权力漫长的传递过程中,权力层层消解、政策步步变形。大到机构改革、反腐肃贪、农村减负,小到治理乱穿制服、公路三乱和公费旅游等等,全都是雷大雨小一风吹。貌似极端强大的专制政权、似乎无所不能的国家权力,一旦落到实处的时候,却常常无疾而终、无功而返。

中国的权力链条已经局部断裂,权力功能正在全面退化,各级掌权者粗暴对待群众、消极应付上级,只对自己的官衔官位和小团体利益负责,党政机构普遍地“专心致志搞创收,一心一意谋罚款”,一面“不作为”,一面“乱作为”,一边拒不履行公共责任、拒不进行社会服务,一边对强者“法外施恩”、对弱者非法盘剥,政企不分、官商合流、亦红亦黑、官匪一家。凡是读过《中国农民调查》和河南农民王幸福对农村暴力征税情况的调查的人(《半月谈》),大约会觉得笔者的上述评价已经是笔下留情的了。

各立山头,各自为政

中国是一个奉行所谓“民主集中制”的国家,但民主是难得的,集中是经常的。然而如今,这“集中”二字似乎也经不起深究,除了打击“颠覆国家政权”和反击“邪教”之外,层层叠叠的政权机构在哪些事情上还能够“集中”得起来呢?事情变味了:民主是没有的,集中也是难得的。中国还是一个所谓“单一制”的国家(即不承认纵向分权和地方自治原则的国家),然而,中央集权体制的现状又经得起深究吗?在作为政治统一体的一国之内,东西南北之间的经济政策差异、实际税负差异和各地的执法标准、司法尺度之间的巨大差异,远远大于联邦制下的美国各州,而省际市场之间的贸易壁垒之深,更远远超过了欧盟二十五国。城乡之间,甚至一个开发区的内外之间,恍如异国他乡,这算哪门子的“单一制”国家!中央的权威能被省委书记们认同,已经老大不容易了,本轮宏观调控就遭遇到高级别地方大员的强大阻力,真是难为温总理了!

横着看,军事系统、财经系统、人事组织系统、宣传系统、纪检监察系统、政法系统等“权威重地”早已各立山头,各自为政、各行其是的姿态十分明显。“小金库”是家家都要有的,“国家机密”是家家都要保守的,是上级不能管下级不敢问的,一旦审计起来又都是家家不干净的。纵着看,地方政权从改革开放伊始就大搞地方保护、市场分割、“经济割据”,对上封锁资讯、对下封锁政策,地方诸侯坐大、经济藩镇雄起。而且,多数县级以下政权的权力已经由地方豪强掌控,其流氓化、土匪化、黑社会化的趋向十分明显。

需中央批示的个案何其多

我还需要举几个例子来稍作说明,否则便有夸大其辞造谣污蔑之嫌。在江西和广东,曾经有人因为宣传党中央的农村政策坐牢,因为张贴国务院档被拘留(请注意,不是仅供“内部传阅”的保密档,而是要求全国“宣传贯彻”的公开档);在河北和辽宁,曾经有人因为响应中纪委的号召举报贪污犯罪而被劳动教养数年,抓人的人都是按照中央制定的“选拔任用条例”合法掌握大权的人。去年以来,人们看到这样一些事例见诸报端:处理一个腐败的科级干部需要中共总书记亲笔批示、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需要国务院总理亲自出马、调查一个“大款员警”需要中纪委披挂上阵……。我再略微详述一下两个近期的“个案”:其一,在今年震惊全国的安徽阜阳劣质奶粉事件中,地方当局不仅用“假撤职”蒙骗国务院调查组,而且调查组前脚刚走,地方政府就拒不执行为患病婴儿免费治疗的上级决策;其二,温家宝总理为了黑龙江鸡西市的一起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事件一共作出三次批示,鸡西市委市政府两次以假报告欺骗总理,其间黑龙江省委还派出两次“督办组”。最后,还是锲而不舍的温总理派出了国务院调查组才得以初步解决问题。位高至总理,权大至中央,遭遇尚且如此,夫复何言!

中国目前的官员人数之多,是足以让“秦皇汉武、唐宗宋祖”们“稍逊风骚”的了。由这些官员们组成的党务系统、行政系统、司法系统都在怎么样地运转呢?只怕落在宋太祖手里,应该剥皮抽筋的官员不下千万之数吧?

政治改革如逆水行舟

中国的总理是够累的,女童失学、拖欠工资、暴力拆迁、矿倒桥塌、火灾水灾、食品中毒,连大学生搞非法传销都要总理批示。人们不禁要问:明明是依“法”应该由各级政府解决的事情,为什么非得要总理去解决?中国多达五级的行政体系,如果都不能下“为人民服务”、上为中央尽责,为什么就不能撤掉它几层、砍掉它一批?纳税人养着他们、中央选拔任用他们,难道是让他们对自己负责、向“恩公”效忠的?既然中央权威已经唬不住他们了,让他们接受选票的挑剔、民众的监督,还有什么短可以一护、有什么私值得一徇呢?封爵拜将、纵容贪贿就能够收买到官僚体系“对党的忠诚”么?这种事情,古今中外还真没有过!

那种以为拒绝宪政、民主、法治的分权制衡,就可以永远垄断权力的谬论,实际上已经不攻自破了。政治改革已是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再不进行实质性的政治转型,则静悄悄的政治退化与权力衰朽,又拿什么去阻挡呢?

--转载自《动向》月刊2004年9月号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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