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9月18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亦伟台北17日电)武侠小说名家古龙 (本名熊耀华)过世十八年后,声称拥有古龙私生子郑小龙授权的出版商赵震中,去年向桂冠图书股份有限公司索讨古龙武侠小说的著作权,双方的著作权之争因郑无法证明和古龙有血缘关系,一、二审时赵都被判败诉,日前赵又提上诉,最高法院今天驳回,本案定谳。
赵震中为皇鼎出版社负责人,他声称古龙的私生子郑小龙,已将古龙著作的“楚留香传奇”等十一本武侠小说著作权转让给他,并以此出版古龙小说,此举引起原出版古龙小说的桂冠图书公司不满,认为赵并未获得同意擅自出版,侵害著作权,因此一状告到法院。
在官司缠讼过程中,赵震中为证明郑小龙授权有法律效力,提出一份名列郑小龙与古龙婚生子名单的讣闻,以及古龙与郑小龙的合照等证物,以确认郑小龙与古龙之间的亲子关系。
全案一审时,法官认为全案除照片、讣闻等物能佐证,毫无更积极理由能确认郑小龙与古龙的血亲关系,认定赵震中所提郑小龙转让著作继承权理由不足采信,判赵败诉。
由于当时郑小龙正在台北地院打确认亲子关系存在官司,以证明自己与古龙的血绿关系,但因古龙的亲生子熊正达拒绝检验DNA,血缘关系无法证明,二审合议庭根据那个判决,认定郑小龙与古龙没有血缘关系,因此也就没有继承权问题,二审时又判赵败诉。
赵震中不服再提上诉,最高法院合议庭审理后认同前审判决理由,这次又将上诉驳回,全案宣告定谳,古龙小说的著作权确定不属赵震中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