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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云尧为拜狐仙风波登报道歉 萧蔷不提告诉

2004-09-22 20:55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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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2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吴素柔台北22日电)艺人萧蔷拜狐仙风波今天落幕,因为狐仙馆主叶云尧刊登道歉启事。萧蔷经纪公司指出,此次和解条件除要求刊登道歉启事,也要求对方给付相当金额,在支付律师费及必要开支后,所余金额将以萧蔷名义捐做公益之用。

日前某媒体刊登转拍自录影带的照片,萧蔷被指拜狐仙,她因此气得准备提出告诉。不过,狐仙馆主叶云尧今天在五大报刊登道歉启事。

全文指出,“萧蔷小姐仅此一次于民国八十九年8月19日在陪同朋友之下,前来本人处所,当天萧蔷小姐绝无拜求狐仙乙事,本人为此再次澄清。另本人因一时失察,致当天影带外漏,为媒体断章取义,造成萧蔷小姐名誉受损,本人特此公开道歉,并吁请各界尊重萧蔷小姐隐私权,切勿再以讹传讹,以免触犯刑章”。

萧蔷和经纪公司下午则举行记者会,表示此次事件原拟提起妨害秘密、加重妨害秘密、侵犯隐私、毁谤等告诉,但在律师团专业建议及考量社会成本,同意接受和解。至于和解条件,包括道歉人在五大报刊登道歉启事,还原事实真相;提出相当金额之给付;切结一份高金额的约束条款,以保证不会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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