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前立法院长刘松藩判四年 辞立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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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8日讯】〔自由时报记者杨政郡、田世昊、李明贤╱综合报导〕台湾前立法院长、亲民党不分区立委刘松藩被控于八十七年间利用营业额为零的知庆公司为人头,与前广三集团总裁曾正仁共同向台中商银超贷十五亿元,抽佣一亿五千万元,涉及共同背信罪,昨被台中高分院判处四年徒刑,并科新台币三千万元。

台中高分院指出,刘松藩所犯背信罪属二审定谳,二审判决有罪,马上可发监执行,因此即日起对刘某限制出境;不过,刘松藩于上周二(8月31日 )“主动”参加立院外交委员会访美团,出席美国共和党总统候选人提名大会,活动结束后,他本来预定今日返国,但亲民党人士研判,他可能不会回台。

*刘遗缺 将依序递补

刘松藩昨天傍晚已向立法院提出辞职书,辞去立委职务,遗缺将由亲民党依序递补。刘松藩在辞职书中批评判决离谱,并强调司法践踏他个人尊严事小,但侵犯国会尊严事大,决定辞去立委,以谢国会栽培,向台湾人谢罪。

刘松藩律师团律师刘锦勋则表示,律师团还要召开会议,不排除提出声请非常上诉,目前他联络不到刘松藩。

*找人头 削了1.5亿元

判决书指出,刘松藩(七十二岁 ),于八十七年10月卸任台中区中小企银(台中商银前身 )董事长一职,由广三集团总裁曾正仁接任。八十七年间,曾正仁为了筹集资金炒作股票,刘松藩参选立委及角逐院长正需资金,因此由刘协助曾正仁向台中商银超贷十五亿元,同年11月12日,刘觅得知庆公司(负责人吴林玉云,已被判刑五年 )充当人头公司,在刘松藩台北住处办理贷款作业,曾正仁亲自指挥调集台中商银台北分公司及台中总公司人员到刘的住处,当场审核通过,翌日即拨款,全部资金流入广三集团。

贷款成功后,同月某日曾正仁以黄芳薇(原名黄祝,广三财务经理,已被判十一年及四年徒刑 )名义开出三张各五千万元的支票,由张小华(广三财务处长,通缉中 )亲自将支票送到院长办公室,由刘的秘书苏嘉莉收受。

但刘松藩在法庭上坚称不认识吴林玉云,辩称一亿五千万元是借款用来选举的。曾正仁也表明他不认识吴林玉云,是张小华说有知庆公司要借款。

吴林玉云也供称,他不认识曾正仁,但与唐秀(刘松藩女友 )因旅游认识,八十七年11月11日,刘院长找她去台北住处,向她鸣举需要钱希望她帮忙,指示她在空白的申请书上签名,此案爆发后才知道竟贷了十五亿元。

法官认为,知庆公司是因刘松藩引介而成功向台中商银贷款,广三集团及刘松藩均需资金,刘松藩获得一亿五千万元佣金,刘辩称是借款,是事后狡辩之词。

刘松藩涉背信案是台中地院审理曾正仁案时,法官庄深渊发现知庆公司贷款案,刘松藩从中获得一亿五千万元佣金,并发现知庆公司资本额两千万元,负债七千一百余万元,八十六年营业额“零”的不合理情况,因此将相关卷证移送台中地检署另行侦办,检方侦查后依共同背信罪嫌起诉刘松藩。

全案经三年余审理,一审刘松藩被判五年徒刑,昨由台中高分院判刑四年定谳,且立即裁定对他限制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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