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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认男童是强奸犯,芝加哥政府被判赔台币六千多万

2005-01-12 09:55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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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11日报导】(据中广新闻报导)芝加哥一名七岁大的男孩,因为被警方误认为是一起杀人奸尸案的嫌犯,因而身心严重受创;后来检方抓到了真凶,男孩家长一怒,告上法院,法院判处芝加哥市政府,必须赔偿这名男孩两百万美元,合台币将近六千四百万。

报导说,1998年,芝加哥发生了一件凶杀案,一名十一岁的女孩,被人用砖块砸死之后,尸体还遭到嫌犯凌辱;警方后来逮捕两名男孩,声称他们犯下了这起案件,不过后来检方经过检体比对,发现其实犯下这起案件的,是另一个已经被逮捕的强奸犯;而先前遭警方逮捕的两名男孩,身心已经受到重创;其中一名男孩的家长,愤怒之余,控告芝加哥市政府与芝加哥警方,法院在今天做成宣判;而另一名男童的家长,也对芝加哥市政府提起告诉,目前还在审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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