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妮可基嫚对两名摄影记者申请禁止令获准

2005-01-27 12:25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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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2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颜伶如旧金山二十六日专电)奥斯卡影后妮可基嫚位于澳洲雪梨的住家由于受到两名摄影记者跟拍,还在她家墙外私自加装电话窃听器,使得这位女星不堪其扰而向当地法院申请禁止令,今天法院宣布妮可基嫚的申请获准,今后摄影记者将不得接近她的住所。

妮可基嫚昨天向澳洲当地法院申请禁止令,要求法院禁止两名年纪分别为四十三岁、三十二岁的摄影记者接近她与她位于雪梨的住家。

妮可基嫚向法院表示,本周稍早她发现这两名记者在她住所墙外私自架设可以窃听她住处电话内容的电子设备,使得她的隐私遭受严重破坏。

当地法院今天宣布,妮可基嫚禁止令的申请获准,未来这两名摄影记者将不得靠近妮可基嫚的住家六十六英尺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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