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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路拍卖课征营业税 北市议员盼配套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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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1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黄文宗台北十一日电)台北市议员林奕华今天陪同三位网拍卖家举行记者会指出,网拍卖家并不反对课征营业税、所得税,但政府目前仅以“网路交易课征营业税及所得税规范”为依据,地方政府税捐稽征单位无所适从,建议政府宜有相关配套措施。

林奕华指出,多数网拍卖家希望利用网拍补贴生活费用,政府如将增加税收脑筋动到网拍卖家,但却没有配套措施,恐造成地方政府税捐稽征单位困扰,她要求北市税捐稽征处向中央反映相关配套意见。

她表示,目前营业税法主要规范B2C(即营业人与消费者间行为),但应与C2C(即消费者与消费者间行为)有所区隔。

林奕华说,网拍卖家住处如依照现行规范,每月营业额仅数万元,就须在住处申请营利事业登记证,将使一般住家一夕变成营业场所,水费、电费、房屋税都将暴增,将使原本网拍补贴生活费用希望落空。

北市商业管理处指出,财政部今年十一月起简化课税程序,仅要求常业性、每月营业额新台币二十万元以上网拍卖家,须在住处申请营利事业登记证,不足额则登录税籍;将有效降低以往动辄几万元营业额,就须在住处申请营利事业登记证所衍生的困扰。

北市税捐稽征处表示,网拍与传统固定营业场所营业行为大有不同,不论学校宿舍、捷运沿线、餐厅、咖啡厅等公共场所,只要想得出来,都可能成为网拍营业场所;现行课税规范,要求网拍开始营业前须向主管税捐稽征机关申请营业登记,恐有实质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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