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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财部:网路交易营收未逾6万元 免营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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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1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许湘欣台北十一日电)由于网路卖家抗议,财政部今天研议后,公布最新网路交易课税内容,放宽营业登记门槛,若每月营业额不超过新台币 6万元,可免办理营业登记。不过,若房屋有堆货,房屋税、地价税还是得比照营业用办理。

十一月五日起,网路交易业者若没有依法办理营业登记,财政部将开罚。许多网路卖家的抗议声浪越来越大,因为办理营业登记,随之而来的房屋税、地价税,甚至电费、电信费等等,营业与非营业有不同标准,成本相对增加很多,让许多赚取蝇头小利的卖家相当不满。

针对这些问题,财政部今天召开会议研议,会后赋税署副署长杨重华表示,虽然实体卖家只要有营业行为就得办理营业登记,但依法营业额在 6万元以下,国税局就不发单、不课营业税。所以网路业者如果营业额每月不超过 6万元,就不用办理营业登记。

不办营业登记虽然减少很多因营业登记产生的营业用房屋税、地价税问题,但杨重华也强调,为了避免对实体业者不公,如果网路业者有堆货行为,则堆货地点,房屋税、地价税都得比照营业用办理。

至于部分卖家抗议水费、电费、瓦斯费与电话费都会相对变高,杨重华说,这些都不属财政部管辖,就他所知,水费与瓦斯费并没有营业与非营业用的差别,电费跟电信费是否适用营业用标准,则由电力公司与电信公司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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