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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方指责屠洪纲“假唱”并起诉 却成被告

2005-10-14 09:57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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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14日讯】(中华网10月14日报导)屠洪纲在郑州演出时主办方指责其是“假唱”并起诉。当地法院驳回此案后,屠洪纲反将对方推上被告席,并索赔50万元。记者今天上午获悉,朝阳法院已受理此案。

  去年,郑州大草原文化广场邀请屠洪纲演出。演唱结束后,该广场法人代表陈伟娜称有观众指出屠洪纲“假唱”,将其起诉并索赔10余万元。后法院判决驳回了郑州大草原文化广场的诉讼请求。

  此后,屠洪纲将大草原文化广场的法人代表陈伟娜诉至北京市海淀法院。

  在起诉状中屠洪纲称,主办方捏造假唱事实,诉讼请求被驳回后,又以“先上诉再撤回上诉”的方式继续炒作,使自己名誉受损,失去很多演出机会。为此,屠洪纲要求陈伟娜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

  因屠洪纲现住地在朝阳区,海淀法院遂将此案移送至朝阳法院。

  受理此案后,法官告诉记者,给陈伟娜的传票现已通过司法专邮的方式寄出,近期法院将开庭审理此案。

  业内说法

  艺人易成众矢之的演出领域应建法规

  针对此次国内首例艺人因“假唱”反诉演出商案例,保利演艺经纪公司总经理于洋上午向记者表示:“从演员的角度讲,真唱是一个职业道德,也是谋生的手段之一。”

  于洋认为,针对现在的演出领域,应建立一些保护艺人的法规,否则艺人容易成为众矢之的。同时艺人们也应学会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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