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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29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李明宗台北二十九日电)民主进步党籍立法委员郑运鹏今天表示,十一月四日网路拍卖课税辅导期将届,但很多卖家还有不少疑虑,包括办理营业税籍登记后,是否调高房屋税与地价税,电费与电话费是否将因家用改为营业用而调升,政府部门应清楚对外说明。
郑运鹏(台北市)上午在立法院召开记者会表示,若卖家销售额达新台币六万元以上,才须办理税籍登记,六万元以下不但不用办理税籍登记,也不必课征营业税。
他说,现在很多卖家担心一旦税籍登记后,会增加房屋税与地价税支出,只好向其他业者“靠行”,登记业者提供的税籍地址,但须付出每个月五百到两千五百元不等的租金,其实是不必要的支出。
郑运鹏举例,网拍卖家是否以营业用税率与一般用地税率课征房屋税与地价税,是以是否“堆货”做为判断基础,以约二十七坪的房屋为例,若有堆货,房屋税一年增加一千元,地价税一年增加三百二十元,两者合计一个月平均也才增加一百一十元。
民进党籍立委黄伟哲(台南县)也说,水费与瓦斯费不分营业或家用,概以度数计价;电费与电话费部分,若用电与通话量达到一定程度,电力公司与电信公司才会派员稽核是否属营业用途,改计费用。
财政部代表澄清,网拍课税对象是以营利为目的的卖家,一般拍卖二手商品、自购未使用及他人赠送的商品,都属非营利目的,政府不会课税;此外,网拍课税的目的,在于促进租税公平,不是为增加国库收入,外界不应误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