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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法修正草案╱跨系所修课 可望拿学程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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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8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黄以敬╱台北报导〕立法院日前初审通过大学法修正草案,开放“大学得设跨系、所、院的学分学程或学位学程”,台湾教育部高教司指出,未来招生可打破系所界限,只要跨科系修得的学分达毕业总学分标准,九十五学年起即可获颁“学程”学位证书,效力视同一般学位证书。

高教司说,下一步将推动大学大一不分系,鼓励大学教育全面延后分流。

立法院教育委员会上周一初审通过大学法修正草案,预计这会期即可三读通过大学授予学程学位相关条文。高教司长陈德华指出,这将正式建立起跨系所学位相关法源,目前已有部分大学开设学程学分班,如学分累计达毕业总学分标准,大学明年就可正式颁发学程学位毕业证书,也可以跨系所的学程或学院招生。

为提供学生在大学阶段进一步生涯探索的机会,培育更多跨领域人才,教育部自八十六学年起开放大学试办大一大二不分系,由大学调整系所名额,在大一以学群方式招生,大二或大三再分流至各系,同时大学可开设学程课程,取代传统必修、选修学分规划。但由于没有法源,仅能授予学分,尚未能颁发跨系所不分系或学程学位,因此试办学校不多。

事实上,行政院年初通过“重点人才整体培育及运用规划”,指示全面推动大学大一大二不分系,以培育跨领域人才;经建会近日召开“人才引进及培训会报”,对目前大学试办的不分系提出异议,认为目前大学不分系还是均属同一学院,课程性质相近,与大学延后分流希望培育跨领域人才的宗旨不尽相同,因此要求教育部加速推动“大学第一年全校不分系”。

针对经建会建议推动“大学第一年全校不分系”,陈德华则表示,这会期建立起跨学系学位正式法源后,教育部将尽速推广大学不分系课程,协助大学在分流方式、授课师资调整及课程学分规划等细部措施上更大松绑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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