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子亦:中国律师行动起来 为真正的信仰做辩护

王子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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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13日讯】高智晟律师为法轮功自由信仰权利公开呼吁的道德勇气是珍贵的。应该说,高智晟律师的非凡道德作为是与他非凡的人生经历,非凡的高尚人格,非凡的道德准则密切相关的。高智晟律师不但是中国大陆律师中少有的道德翘楚人物,也是中国大陆全体民众中少有的道德翘楚人物。

一般说来,只要是身为人类,总有他人性之中善良的一面!毫无疑问,高智晟律师自己人性中的善良在人生过程中被他自己完善充实得极为强大有力。既然高智晟律师做到了这一点,我们有理由相信,只要有对正义和善良的坚定向往之心,中国大陆其他的律师也能做到。中国大陆的其他律师也可以在面对邪恶时展现出自己人性中维护正义的善良一面,也能成为象高智晟律师一样的道德勇气律师,良心律师。

作为律师,从法律的角度来看,人类的自由信仰权利是在法律基础上进行维护的。只要将需要维护的某种信仰对象纳入到法律承认的定义概念范畴之内,接下来的对这一种自由信仰权利的一切法律维护程序就顺理成章了:先是按部就班的摘引保护自由信仰权利的法律条款,再以事实为依据分析出来自社会对这种自由信仰权利有针对性的外部干涉,破坏,反对和迫害行为是如何具体表现的,然后就可以彻底将这种自由信仰权利维护起来!这一点,无论是在海外还是在中国大陆,都不例外。

比如法轮功学员对法轮功“真善忍”的信仰,中国大陆当局进行镇压和迫害,以及拒绝援引相关法律条款进行法律保护的最后的总诡计就是诬陷法轮功“真善忍”信仰是一种“邪教”,失口否认法轮功“真善忍”信仰是属于法律条文条款中涉及到的“宗教信仰”概念范畴涵盖的正常信仰。

那么,从法律角度来讲,法轮功“真善忍”信仰是不是正常的信仰呢?我们来看看“信仰”概念的一般性表述:”对某人或某一主张、主义、宗教等的极度相信和尊敬,并以之为自己行动的榜样或指南。它表示人对思想、理论、原则,即对人类关于客观世界的种种理性认识的态度,反映了人的思想倾向和精神追求。” (《简明伦理学辞典》,甘肃人民出版社,1987年6月第一版,第488页。)从这样一个概念中可以清清楚楚的看到对“真善忍”的信仰是完完全全的属于法律保护的正常信仰范畴范围之内的。

当然,这里只是说从法律角度来说。其实,上面的概念也是常人社会的定义,真正讲起来,“信仰”就是专指人对正法正神的“相信”和“实践”,是一个修炼界概念。一般的对人类社会中某种“主义”和“思想”来讲,还称不上其必定就是“信仰”,因为那个“思想”不一定是达到了衡量标准本身极其严格的“正法”的标准。

比如说“科学观念”,那只是“科学观念”,不是正法,就不能用“信仰”;又比如“无神论”,这根本就是邪说,更称不上“信仰”;而“共产邪恶主义”邪说,从根本上讲就是专门编造出来破坏人类文明的,是谎言,暴力邪说和斗争邪说的邪恶之集大合者,对于这样的邪说,怎么能说它是可以用来提高人类的道德水准,能使人修炼呢?怎么能把它放在“信仰”的名目下得到法律的保护呢?一种教人说假话骗人,鼓动用暴力杀人放火,煽动人与人相互斗争的邪说怎么对其进行法律保护呢?恰恰相反,应该专门立法对其进行严格禁止才对!

“共产邪恶主义”这样一种邪说对于人类社会的危害是非常大的!但是,在世界上,还没有任何一个组织专门从法律上立法来禁止它。可以说,这是人类文明历史上最大的一个失着,是一个最大的文明发展缺陷。从《九评共产党》中可以看到这样一种邪说透过完全按照其邪说的要求和标准建立起来的共产邪党尤其是中共邪党是怎样危害人类和中华民族的。《九评共产党》里面的每一个字都是有事实对应的,都是真的。按照《九评共产党》里面列举的事例稍微搜集事实证据就能让任何一个法庭对中共邪党连同它的“共产主义邪说”进行法律层面上的罪行裁定。

其实按照中国大陆现行的法律规定,是可以对中共邪党的各种具体罪行进行法律起诉的。包括它在所谓的“宪法”中的那些流氓话语,都可以作为它罪行的罪证。当然,在中国大陆对中共邪党进行法律起诉,在一般人眼中会觉得非常可笑的。其实一点也不可笑,因为这一切行为完全按照其自己的法律条文规定来进行,相当于“以子之矛,攻子之盾”,对于起诉它的人,中共邪党只能“感激”,因为现在它的一切言论和行为已经自相矛盾和荒谬绝伦到了需要“感激”起诉它自己的原告者的成度,如果它不依照它的独有的荒谬邪说和荒谬现实需求对其原告人进行“感激”,就相当于自我彻底否定,那它的荒谬邪说和荒谬现实需求就会被社会和民众公开否定和嘲笑,那它就是自废武功式的自我毁灭!

在中共邪党进行专制独裁邪恶统治之下的中国大陆对中共邪党的一切罪行进行法律起诉,相当于让一条已经癫狂的毒蛇用自己的口从咬住自己的尾巴开始,不断吞噬自己的身体一样,是一种高智慧的又毫无危险的清除中共邪党的绝妙方式。

能这样做的原因就是中共邪党的邪说,历史,罪行和现实存在拼凑的一合体里面包含了太多的悖论。无论它怎么进行选择,对其而言都是自己从尾部开始吞噬自己。当然,悖论设计这里笔者现在也无法拿出具体的例子来,但是,这里要请大家记住的是,中共邪党灭亡的象征性方式可能就是这样一幅图景:一条盘成一圈,身体溃烂不堪,疮口流溢着毒液的毒蛇正用张大自己的蛇口咬住自己的尾巴,将自己的身体由尾巴向头部不断往肚里吞噬,最后是蛇口吞噬蛇头,直到最后消灭消失干净。

上面这一小段文字描述读起来非常之恶心,虽是笔者所写,笔者也不愿多在头脑中描绘。而实际上中共邪党可能比这文字描述的恶心万倍不止。想想中共邪党里面那些现在别人告诉了他,他还不愿意退出的邪党组织成员,他们自己作为一个人来说也真恶心,否则就不会自愿留在这么恶心的一个东西里面了。

中国大陆的律师尽可以行动起来为法轮功“真善忍”真正意义上的信仰做堂堂正正的辩护。就是写法律文章谈及信仰保护问题,就专门以法轮功的信仰作为一个典型案例进行分析公开发表。等这样的文章一多了,社会现实生活中的任何非法邪恶行为都有非常明确的罪行法律分析的时候,中国大陆还有多少人敢对法轮功进行信仰迫害呢?

当然,如果那位法律高手能专门针对中共邪党设计一个绝妙的二不法律悖论对中共邪党进行法律起诉,逗中共邪党的蛇头咬中共邪党的蛇尾,吞噬中共邪党的蛇身,那中国大陆的律师们一定要群起而辩之,越辩,中共邪党就越迷糊,中共邪党吞噬自己的速度就越快,中共邪党自己消灭自己的观赏效果就越好,中共邪党自灭的戏剧性情节就越精彩。当然,如果怕中共邪党还不能认罪伏法,那就设计一系列的连环二不法律悖论再有条不紊的按照步骤来走。

这是对国家,对民族,对人类都非常有意义的事情。在这样有意义的事情前面,其实就是造就人类顶尖律师的最好机缘,那些有德有志的律师们能把握时机,抓住着最好的历史机缘,上天一定会给予这样的道德和良心律师以最大最丰厚最慷慨的回报的!这是来自上天的回报,最公道也是最有荣耀的!意义非凡!

中国大陆的律师们,赶快行动起来,利用自己的法律专业知识和才能,鼓其自己最大的道德勇气,为法轮功真正的信仰做法律辩护吧!(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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