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志强:我们一直在等待判决

就陈桂棣等被诉诽谤案再致阜阳中院函

浦志强

【大纪元11月15日讯】2003年第6期《当代》杂志,发表了安徽作家陈桂棣、春桃夫妇耗时3年完成的报告文学《中国农民调查》。书中的第四章“漫漫上访路”讲述了临泉县村民因负担过重多次集体上访,与地方政府发生冲突的“四二事件”的来龙去脉。而当时担任临泉县县委书记的张西德,被认为在这起事件中“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张西德本人则认为,陈桂棣夫妇撰写的相关内容严重失实,而且指名道姓地丑化了他的人格与形象。张西德因此决定提出诉讼。安徽阜阳中级人民法院于8月24号至28号开庭审理该案,但至今迟迟未判。

北京市华一律师所的浦志强律师是陈桂棣等人的委托代理人之一。在这集“九州书简”栏目里,我们登出浦志强律师就陈桂棣等被诉诽谤案,于11月14号发给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钱伟光审判长的函件。下面是浦志强律师发给自由亚洲电台登载的这封信函的全文。

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钱伟光审判长:

张西德诉陈桂棣、吴春桃等名誉权纠纷案成讼已近两年,距去年8月27日休庭也超过了一年零两个月,但各方期待已久的判决却音讯全无。在此期间,本律师曾受命数次致函贵院和您本人,在今年7月10日还公开发表声明以表达我方拒绝和解的立场。我们本来以为,此后合议庭及时出判总该为期不远了。但贵院近日重开调解的反常举动,又让我们忧心忡忡。

本律师近日获悉,在接到我们声明三个月之后,贵院江副院长一行近期又赴合肥造访雷延平律师,恳请我方“千万”接受张西德无条件和解的要求,甚至不必对其支付分文赔偿和表示丝毫“歉意”,这一要求再次被雷律师奉命拒绝;到了11月4日,当人民文学出版社的律师陆智敏“奉诏”前往阜阳时,您和合议庭仍要求该社只消“好歹出点儿钱”赔给张西德,弥补一下他来京“交涉”的损失,便能“给他一个台阶下”以便于法院了结此案,在这一非分要求同样落空后,退而请求该社具文说明《中国农民调查》早已不再印行。鉴于从未察觉到原告有过丝毫善意,结合张西德对外界多次毅然决然的表态,以陈桂棣夫妇对其铁血习性的了解,我们相信历次调解的本意不是出自原告,只是阜阳中院在各方之间屡次周旋百般“求和”,但你们凭什么要这么做?

或许你们认为,倚仗法院的权威,从来都能心想事成,即使没有作家夫妇的点头“襄助”,本案也能在你们的力主下草率和解。但像你们这样拙劣的枉法“弄法”,有可能得逞吗?毫无疑问,你们正在受制于一只看不见的手,敢问究竟是谁的黑手,抽掉了你们的脊梁骨?

陈桂棣不能接受法院的“求和”,是因为无法面对百姓热切的目光。他们不能忘记,十几年前临泉无数农家头顶的重负和家庭的悲剧,都是拜张西德、李品政、闪步轩、韩永忠和马俊等酷吏所赐;本律师不能赞成和解,是因为那将无法承受“四二”事件中两位遇难者遗孀悲切的当庭一拜,无颜再见法院门外炎炎烈日下数百名江东父老渴望的眼神。我们已经承受了太多分外的期待和煎熬!本律师相信,当时法庭内外的情景可谓感天动地,就算铁石心肠的张西德、李品政早已修炼到了对民生疾苦的视若无睹,端坐台上的您总不会无动于衷!我曾经真切地感受到彼时你们内心中同样的震撼,但何以休庭后拖泥带水的“法外柔情”,竟酿成今日这种未了之局?

作为一件看似简单的名誉权纠纷,本案的庭审过程似乎略显冗长,用您的话说,颇有“浪费审判资源”之嫌。但别忘了事出有因,从来都不会无缘无故。本律师认为,就本案而言,无聊有无聊的益处,冗长也有冗长的好处,非如此便不足以表达小民对酷吏们的切齿痛恨!本律师庆幸的是,没有了张西德的悍然起诉和阜阳中院的执意受理,临泉百姓就不会有机会复仇雪恨和公布真相;没有了原告的大量文件和伪证,世人便无从感知张西德政权的庸劣;没有了李品政、韩永忠、高杰、王俊彬等人的粉墨登场,您又到哪里去感受官员的鱼肉乡里和寡廉鲜耻?没有了阜阳中级法院表现出的首鼠两端,谁又能知道“正大光明”的司法机关居然会如此的屈辱和不堪!到如今知难而退竟想轻易抽身把难言之隐一“调”了之,请问世上哪有如此便宜的好事?

在大小党政官员的把持下,中国公共权力的信用早已岌岌可危。孕育了王昭耀、王怀忠、肖作新和无数腐败县委书记的阜阳官场,不过是中国政治黑恶化的一个缩影,张西德显然不是临泉最坏的县委书记,您所在的阜阳中院也从来不曾是一块净土。作为社会转型时期夹缝中的知识份子,既然历史已经证明并将继续证明,我们既不能相信群众更不能相信党,于是便只好在宏观上大体信赖和倚重司法制度,在具体环节上时刻怀疑和关注司法过程。本案审理中出现的诸多蝇营狗苟和您已有的善意,表明我们的怀疑和关注并非无的放矢。我们不敢有丝毫懈怠,但对此案终将获得公正审理仍然抱有信心。

有关公正审理本案的意义,我们已经说得太多,在此无需饶舌。本律师认为,对中国司法而言,无论是于情于理还是于法,驳回张西德的诉讼请求都易如反掌,其无量功德甚至足以彪炳青史;对阜阳中院而言,你们的举手之劳便可一洗坊间流传已久的诟病,告诉世人在这家法院里供过职的,不仅有对张子海敲骨吸髓的薛懿法官,还有大慈大悲的钱伟光和刘建军大法官!本律师相信,对于任何法官的职业生涯而言,哪怕是擦肩而过的机遇,从来都是不可多得的和转瞬而逝的,改变历史的机遇更不会如此近在咫尺唾手可得,如今它已落在了你们的手心里,此时不判更待何时?

我们有充分耐心和勇气面对哪怕是荒诞的结果,除了久调不决,已经没有什么是出乎意料的了。你们也可以判决陈桂棣夫妇败诉,但这除了证明阜阳中院不过如此,除了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勉励我们咬牙顶住之外,只能意味着这足以改变历史的机遇,被你们亲手“移送”到了上级法院同仁的手中。我们不会放弃,是因为受命于天,天已降大任于斯人,本律师一向认为,在这躬逢其盛的“斯人”中,除了我们之外还有你们,而且你们的作用更为关键,因为你们的身份是法官。

可以肯定的是,无论是哪只手最终决定了一审结果,本案的判决书上都只会署上你们的名字,个中的所有功过荣辱,也只能由中国司法机关独自承担,那些可能试图操盘的各级政法委和宣传部,一个个都将灰飞烟灭。在本案休庭之后,本律师和陈桂棣夫妇惟有拒绝调解迫使法院下判,才能算修成正果功德圆满。我们为此重申:既不会无休止地坐视您和阜阳中院上下其手百般勾兑,更不会放弃以个案推动言论开放的任何努力,不论这一过程将会如何的漫长和艰辛,这都是我们不变的立场。

我们恳切地呼吁:不管肩头承受着多大的压力,都请您“给我顶住”,放弃任何调解结案的努力吧,做出符合法理和您自身做人良知的判决。本律师相信,到了那个时候,您将置身于无数鲜花和经久不息的掌声之中,您在本案中的审判经历也必将融入历史,就像伟大的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布伦南一样,为万世开太平。

做一件好事,其实并不难。

谢谢。

被告:陈桂棣

委托代理人:北京市华一律师事务所
浦志强 律师

2005年11月14日

──转自《自由亚洲电台》(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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