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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SBL委员会决议 篮协分散权利金给七队

2005-11-18 20:20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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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18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黎建忠台北十八日电)争论不休的台湾第三季超级篮球联赛(SBL)转播权利金问题,中华篮协18日再度召开委员会议讨论,并在会中释出善意,同意将原本百分之8的权利金分散给七支球团,盼球团、篮协、转播单位各得其利。

今天的委员会议由篮协理事长王人达主持,裕隆领队江育诚、钱一飞,东森领队谬德生、曾建铭,纬来领队何孝齐、刘志威,达欣洪炳墩、台啤领队阎家骅、台银韦陈明和新浪田振骏等人出席。

原本SBL在上周曾召开过领队会议,当时讨论第三季赛程及转播事宜由ESPN和纬来体育网共同合作,不过却因为东森也有意转播,以及篮协不愿讨论分出自身百分之8权利金两个问题,让会议不欢而散。

王人达强调,乐见东森也要加入转播行列,但是当初已授权ESPN,因此,篮协不会干涉,只要能彼此达成协议即可。

至于转播权利金的部分,篮协希望各队以合作取代对抗,因此愿意放弃下季新台币三千五百万元的权利金给各队,七支球队可以多分到五百万元;另外,今年球季球员薪资上限确定为新台币十二万元,同时确定第三季SBL正式比赛赛程表,让比赛能如愿在12月10日准时开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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