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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弃保潜逃 判后检方声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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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13日讯】〔自由时报记者胡守得/台北报导〕博达弊案一审宣示主文判决后,承审合议庭如释重负,不料起诉检察官邱智宏当庭提出声押叶素菲、赖哲贤,大出合议庭意外;检方这招回马枪,可说为国内重大经济案件投下震撼弹。

合议庭带回评议 暂时收尾

对于检方的判后声押,合议庭虽感惊讶,但仍镇定的以带回评议后决定暂时收尾,可预期的评议重点,应是羁押程序是否合法为首要;法界表示,检方这项声请于刑事诉讼法上虽无根据,合议庭可以置之不理,不过,这项声请必然是民意所愿,法院恐怕不能完全不当一回事,势须慎重以对 。

邱智宏首先举曾正仁、吕学仁等过往经济重犯为例,这些人危害社会经济重大,并经法院判决后一再潜逃出境,于国外坐享犯罪所得,无法执行,徒令国内民众抱怨司法不公,司法机关却无可奈何。

有罪判决执行力 盼能确保

邱智宏引德、美两国为例,德国法院对于可预期受执行的刑度,是判断被告有逃亡之虞的指标之一,可预期的刑度越重,被告逃亡可能越高;且美国被告经判决有罪,宣判时即以羁押为原则。

邱智宏认为,叶素菲、赖哲贤虽各以八千万及五百万交保并限制出境,但考量我国弃保潜逃出境的难度(海岸线长,管制不易 ),及成本甚低(约卅万元 ),以叶在新加坡尚有三亿元以上资金,赖的海外资力扎实,两人若逃往国外足以生活无虞,实难期待判决确定后,两人甘舍国外优渥生活不过,而屈服长达多年的刑期。

因而以叶、赖分获判重刑,涉有逃亡之虞声押两人,以确保有罪判决的执行力,并建立司法实务的新指标。

叶素菲14年刑度 经济案被告最重

〔记者刘志原、孙友廉/台北报导〕叶素菲被判十四年,为近来经济案被告被判刑度最重的被告,其它重大案件如台凤集团向中兴银行诈贷案,台凤负责人黄宗宏九十三年间遭台北地院判九年、中兴银前董事长王玉云遭判七年四个月,现上诉至高等法院。

叶素菲昨遭士林地院判刑后,将面对另一起掏空案的审理,台北地检侦办尚达积体电路遭掏空案,发现叶素菲涉嫌以虚增业绩作假账,掏空尚达公司六亿,本月9日依背信等罪嫌将叶素菲等七人起诉,叶素菲遭求刑四年。

胡洪九求刑20年 地院审理中

另外,不法金额高达一百七十亿的太电掏空案,太电前董事长仝清筠、仝玉洁、孙道存及太电前财务长胡洪九等人,去年底遭检方依背信等罪嫌起诉,胡洪九遭求刑二十年、并科罚金十亿台币,全案正由台北地院密集审理中。

至于曾扯出国民党贱卖党产的新瑞都弊案,台北地院历经两年审理,本月卅日将先针对新瑞都大股东及前高雄县长余陈月瑛等人涉案部分宣判,新瑞都案另有前国民党投管会主委刘泰英等被告,台北地院另案审结。

曾正仁、朱安雄等经济犯 逃亡海外

其余著名经济犯罪,包括前广三集团总裁曾正仁掏空顺大裕等公司数十亿;前高雄市议长朱安雄掏空峰安集团百亿;新偕中建设负责人梁柏薰掏空华侨银行五十三亿元;前东帝士负责人陈由豪掏空八百余万;前景文集团董事长张万利掏空校产廿亿;前立法院长刘松藩超贷十五亿等案,上述被告先后遭检方起诉或被法院判刑,但均已逃亡海外遭通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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