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12月23日讯】(本报按)特邀陈昱霖博士主持系列讲座“规划成功幸福的人生”,提供读者实用可行和生活息息相关的多元化资讯。主题有事业﹔创业﹔投资理财﹔退休预备﹔财富转移﹔幸福家庭和高品质的生活。陈先生早年获得医学工程博士,曾在世界最大的医疗产品/器材公司主导产品的研发,研究论文获得美国药学科学院最高的荣誉的伊博奖(Ebert prize),他广泛的兴趣引领他进入财富理财规划的领域,他精研古今中外成功者(各领域)的成功法则和共同的特质,他知行合一、创业有成,除了财富规划领域外,在短短几年建立了年营收有千万美元的事业﹗陈先生平易近人又热心助人提拔后进常鼓励和辅导有志创业者规划成功的事业和幸福人生。
本专栏每二周一次为公开互动的园地,欢迎大家发表感想,贡献智慧和宝贵的经验一起来耕耘这个园地,大家都能受益得造就﹗欢迎来函报社或直接联系陈先生,交换意见和心得。电话﹕(973)626-0754﹔传真﹕(973)564-8891。
第二十七篇﹕退休前后的理财规划﹕财富累积和传承之道以及支持慈善公益事业
问﹕如何有效地累积财富和传承财富﹖
答﹕上期提到“股市指标储蓄寿险”(Equity Indexed Universal Life, EIUL)是最先进优异的“储蓄寿险”,因它是寿险就有随时保障家庭经济(收入)的安全,它的“现今值”(Cash Value)能以没风险获利较高又可延税复利成长来累积更多的财富,而且将来受益人(家人)得到巨额的理赔金是免税(所得税)的﹗
获得广大读者的来电咨询和鼓励,希望在财富累积和传承方面有整体性的介绍和探讨。在累积更多的财富和财富的分配/传承方面很多人迟早都会用到的,财富规划(Wealth Management)包括累积财富的规划(Wealth Accumulation Planning)和财富分配/传承的规划(Estate Planning)。在累积财富方面要注重的有三方面﹕投资风险的高/低、税(所得税和获利税)的影响和能否获利成长。虽然常规的投资(共同基金,可变的年金,可变的寿险里现今值的投资)是复利的高/低和投资风险的高/低大约成正比,可是富有创意最先进的“财经产品”打破了这种常规投资的迷思(Myth),也就是它有较高的正获利时锁定,并且保证在负获利(损失)时不倒扣而保值(零获利),虽然正获利有限制(Cap),但因没有负获利(损失)来抵消,中/长期(5年以上)的投资总获利它会高于常规的投资﹗税的影响是每年要报(缴)税的投资和可延税复利成长的投资,后者在长期性的投资会累积更多的财富,也就是能延税复利成长的投资比不能延税复利成长的投资要占优势。要累积更多的财富最理想的“财经产品”是没风险获利较高又可延税复利成长的“股市指标年金”和“股市指标储蓄寿险”里现今值的累积成长。在规划累积更多财富的同时,也要考虑如何有效地规划将来财富的分配和传承,要累积更多的财富需要时间和稳定复利成长的投资,在累积财富的过程中,财富的分配/传承也要同时进行,因为税法上的优待每年每人有钱额的限制,(例如每年免增与税(55%)的钱额限制是每人可赠与任何人的最高额是1人$11,000),放弃的年度不能后来追加,父母赠与子女(1人$11000)最有意义的礼物是以$11,000作为年保费购买(投资)“股市指标储蓄寿险”,大约7年到9年就付完了终身有效的“储蓄寿险”,现今值以延税复利成长,经过40年的累积一定超过一百万元,成长累积期间可灵活运用现今值里的资金,不受年龄的限制,现今值的增加也连带寿险额的增加(原寿险额加上现今值),这是父母赠与子女最有意义的礼物,因为子女高额的“储蓄寿险”是终身保障子女家庭经济(收入)的安全又有可灵活动用的现金值,将来受益人(配偶和孙儿女)获得巨额的寿险理赔金又是免税(所得税)的﹗父母赠与的“储蓄寿险”是子女最珍惜而且终身受用最好的礼物,孙儿女都会终身纪念,因为他们也是受益人(至少是第二优先的受益人)。
财富分配/传承的规划也要早日进行,因为税法上的优惠是每年每人有款额的限制,每年分配(赠与)给子女的就属于子女名下的资产,去投资累积财富,父母名下的财富就逐年转(分配)出去,将来的遗产税也会减少。
财富的分配有三类的获得者﹕国税局(遗产税),家人(配偶、子女、孙儿女)和慈善机构(有税法上的优惠和回馈社会)。我们都希望累积更多的财富但要缴遗产税愈少愈好,传承给家人的愈多愈好,而且能免税的就更理想,捐给慈善机构行善(回馈社会)也不错﹗在先进的遗产规划(Advanced Estate Planning)里所用的工具(财经产品)有没有能达到上述的理想目标(少遗产税、家人得更多又免税、慈善机构得捐赠)﹖
美国政府为鼓励私人支持(捐赠)慈善公益事业,在税法上给予优惠(免增值税、省所得税、省遗产税等),使得美国的慈善公益事业非常发达,一年能得百亿美元的捐赠。理想的遗产规划之一是运用“慈善信托”的方式来达到一举三得的好处。
问﹕为什么“慈善信托”可达到一举三得的好处﹖
答﹕任何一个有大增值的资产(房地产、股票、公司股份、投资或出售赚钱的私人企业等)要出售时,就会产生巨大的增值要缴增值税(Capital Gain Tax),如果在出售之前先设立“慈善信托”(Charitable Remainder Trust, CRT),捐那大增值的资产给所设立的“慈善信托”(也就是那资产的所有权转到“慈善信托”后再由“慈善信托”来出售该资产,则免增值税),全额的资金就进入“慈善信托”里去投资获利,捐赠者(夫妇二人)每年都可领该“慈善信托”资金投资的获利部分(全部或部分获利),作为辅助的退休金,可领到二位捐赠者(夫妇)都离世为止,然后“慈善信托”里的资金就分赠到所指定的慈善机构,表面看起来家人好像少得一大笔的财产(在“慈善信托”里的资产),事实上鲜为人知的巧妙之处就在于当初以“慈善信托”出售该大增值的资产时,免缴巨额的增值税,留在“慈善信托”里投资获利,每年这部分的获利也归于捐赠者,就用来购买“二人的储蓄寿险”其寿险额等于或高于在“慈善信托”里的资金,将来二位捐赠者都离世时,寿险理赔金就给受益人(家人)得而且免税的﹗相当于补偿家人会“失去”那“慈善信托”里资金捐赠给所指定的慈善公益机构。整体的成果是一举三得(赢)的奥妙,就因设立“慈善信托”免了巨额的增值税留在“慈善信托”里投资获利,归捐赠者所有,用来购买高额的“二人储蓄寿险”来取代将来“慈善信托”里的资金捐赠给所指定的慈善公益机构,家人从“储蓄寿险”获得的理赔金会高于没设“慈善信托”要缴巨额增值税后的资金获利是为一得(捐赠者),家人从寿险所得的理赔金会高于在“慈善信托”里的资金而且免税的是为二得(家人),被指定的慈善公益机构得到可观的捐赠绝对高于那政府少收的增值税,政府(国税局)也不是输家,因为由私人去捐赠公益事业比政府的拨款援助更有效﹗可说是一举四得(赢)没有输家﹗盼望我们华裔同胞会运用“慈善信托”的奥妙,多多行善,支持慈善公益事业(回馈社会),利人又利己,何乐不为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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